上交所公開譴責華鋭風電前董事長韓俊良
由於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等方面存在違規行為,華鋭風電前董事長兼總裁韓俊良日前遭到上交所公開譴責。
經上交所查明,韓俊良在任職期間,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公司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等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13年4月20日,公司發佈《華鋭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披露對2011年年報進行追溯調整,其中資產總額調減6.9億元,降幅達2.0%;負債總額調減5.11億元,降幅達2.4%;所有者權益調減1.77億元,降幅達1.3%;淨利潤調減1.77億元,降幅達22.8%。
上交所稱,以上追溯調整的主要原因系該公司2011年度銷售收入相關數據存在虛報、造假情形。該公司關於收入確認的具體依據須同時滿足以下三項條件:一是公司已與客户簽訂銷售合同;二是貨到現場後雙方已簽署設備驗收手續;三是完成吊裝並取得雙方認可。由於部分生產人員進行了虛假的出庫、入庫操作,部分客服人員提供了虛假的吊裝報告,部分財務人員依據虛假報告進行了賬務處理,導致部分項目在未滿足第二、第三項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確認了收入。
上交所表示,以上事實表明,華鋭風電公司涉嫌製造和披露虛假信息,年度報告未能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未能如實反映財務數據及經營情況。
同時,經上交所進一步查明,韓俊良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產品生產、銷售、記賬過程中存在的虛報、造假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行為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相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韓俊良予以公開譴責。
上交所同時提醒,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朱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