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查社會撫養費:徵收到位率不足 被截留挪用
中新社北京9月18日電 (記者 董冠洋)中國審計署18日公佈了雲南、四川、山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北、甘肅、重慶等9省市(以下簡稱“省”)下屬45縣的社會撫養費審計調查結果。結果顯示,各縣普遍存在少報漏報計劃外生育人口、社會撫養費實際徵收到位率低、社會撫養費被截留挪用等問題。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對社會事業公共投入,而對計劃外生育人口的公民徵收的費用。審計署於18日公佈了對上述45縣2009年-2012年5月社會撫養費徵收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結果。
結果顯示,45個縣均存在上報計劃外生育人口數量不實的情況,少報、漏報問題突出。此外,各地還存在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不統一,金額與當地收入水平不相適應,徵收單位對於一次性繳納或分期繳納、首付標準、減免金額等事項自由裁量權過大等問題。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9省45個縣普遍存在社會撫養費實際徵收到位率較低的問題。其中,僅重慶市實際徵收到位率為41.36%,其餘各省均在30%左右。如四川省5縣應徵收社會撫養費14.33億元(人民幣,下同),實際僅徵收3.35億元,徵收到位率31.59%。雲南省5縣實際徵收到位率也僅為23.10%。
此外,審計署指出,上述各地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不規範問題嚴重,普遍存在社會撫養費未按規定及時繳入國庫管理,部分資金在徵收人員、計生部門和財政專户等環節被截留、挪用、坐支等問題。如湖南省5縣,社會撫養費6968.13萬元未按規定繳入國庫,部分資金被截留、挪用、坐支。
據瞭解,中國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在2011年出台文件明確提出,要杜絕按比例返還社會撫養費,以及以社會撫養費徵收數額作為標準撥付計生經費的現象。
但此次公佈的審計結果顯示,2009年至2012年5月,重慶市5個縣以社會撫養費徵收數額為基準,按照50%至70%的比例向鄉鎮下撥財政補貼4.44億元。江西省5個縣按比例向各縣人口計生委撥付4535.24萬元,向鄉鎮撥付45764.20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