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案庭審結束買賣户口能否成立成焦點
原標題:“房姐”龔愛愛案庭審直擊 偽造、買賣户口成控辯雙方聚焦點

9月24日上午,“房姐”龔愛愛案在陝西榆林靖邊縣人民法院審判庭,經過3個小時左右的審理,控辯雙方圍繞是否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進行了辯論,雙方辯論焦點體現在四個方面。
焦點一:關於買賣户口的事實能否成立,控辯雙方觀點不一
檢方認為,證人張恪、韓虎威等人的證言及其他證據證明,龔愛愛支付30萬元得到了其本人和女兒的兩個北京户口,有買賣户口的故意和行為,認定買賣户口的事實清楚。
龔愛愛及其辯護律師認為,北京户口並非被告人購買所得,也沒有銀行轉賬單等客觀證據證明被告人曾向北京户口的辦理參與人支付過任何款項,張恪等人的證言相互矛盾,不能採信。
焦點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能否成立
檢方認為,龔愛愛在明知自己有合法户口的情況下,提供“龔仙霞”、“龔愛愛”等虛假的户籍信息,委託公安人員在山西省為其辦理兩個虛假户口,進而遷移至神木縣神木鎮和大柳塔鎮,並使用兩個户籍信息辦理了兩個居民身份證,從事其他民事行為,其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偽造行為,但其對公安人員實施偽造行為,顯然存在概括故意,構成偽造國家證件行為。
辯方認為,龔愛愛對山西遷入户口沒有偽造的故意,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人與公安人員就怎麼辦理户口有任何交流或溝通,與具體辦理户口的人員也不相識,被告人既沒有參與偽造行為,也不知情。
焦點三: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能否成立
檢方認為,龔愛愛在明知其有合法户口的情況下,在北京買房過程中,獲悉可以辦理北京户口的情況下,出資30萬元,委託他人為其和女兒非法買賣兩個北京户口,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行為。
被告人稱,其只知買房帶户口,沒有買賣户口的行為。
辯護人認為,買賣户口的説法根本不成立,龔愛愛只有買房的行為,沒有買賣户口的行為,主觀上沒有積極追求非法買賣户口的犯罪故意。
焦點四:輿論關注是否會影響到對本案的公正處理
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户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立法和司法解釋等的規定,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二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辯護人稱,非常感謝媒體對本案的關注。因為中國法治事業的每一次進步都與媒體的輿論監督密切相關,本案亦不例外。本案最終能否取得一個符合法治原則、滿足正義要求、經得起歷史考驗的結果,在司法機關已對本案進行公開審理的情況下,與媒體對本案的關注和關注的角度是密切相聯繫的。被告人龔愛愛對其存在多個户口的行為確實存在一定過錯,但公訴方指控被告人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應當判決被告人無罪。不能因為龔愛愛案件受到媒體過度關注,而對司法產生壓力。希望法院能夠嚴格依法公正處理。
被告人龔愛愛最後陳述稱:“今天站在這裏,我心裏非常難受,對社會造成這麼不好的影響,也非常愧疚,對不起神木和榆林的父老鄉親,懇請得到他們的原諒。國家和社會的政策給了我投資致富的機會,這幾年賺了錢也不知道投資什麼,所以就想着在北京按揭投資買房,首付款除了家裏人多年生意積累外,還從幾個朋友那裏借了些錢,這些錢來源都是合法的。我確實沒有偽造户口,也沒有買賣户口,但是造成了這麼大的影響,我確實有一定的過錯,相信法庭會明辨是非,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
庭審結束後,記者對部分旁聽羣眾進行了採訪,旁聽羣眾認為,根據我國户籍管理制度,一個公民只能擁有一個户口,龔愛愛在明知自己具有合法户籍的情況下,違法買賣北京户口,還提供“龔仙霞”、“龔愛愛”等虛假户籍信息,委託公安人員兩次為其違法辦理了虛假户口,並遷入神木使用,違反了我國户籍管理制度,應當依法受到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