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存多項問題 黃山旅遊遭財政部罰款3萬元
公司稱調整事項涉及公司淨利潤的淨增加金額佔公司2012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的比例為3.69%,約為886萬元
由於資產負債存在固定資產未及時入賬、會計報表個別欄目列報不實等多方面問題,黃山旅遊收到了財政部駐安徽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財政部安徽專員辦)的罰單,昨日晚間,公司對這一事項進行了公告。
公告稱,安徽專員辦給公司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公司門票收入確認不規範、會計報表個別欄目列報不實、部分全資子公司未建立獨立賬套核算,違反了《會計法》、《風景名勝區條例》和《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按公告所述,根據《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財政部關於組織專員辦開展2013年度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徽專員辦2013年3月21日至5月16日對黃山旅遊2012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重大事項延伸到以前年度,並最終查出多項問題。
黃山旅遊被查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包括:資產負債方面存在固定資產未及時入帳、資產折舊和攤銷核算不準確的問題;營業收入方面存在門票分成收入的確認方式以及跨期確認收入的問題;成本費用方面存在跨期確認成本、少計提所得税費用的問題;內控制度執行方面存在下屬三家全資旅行社賬務統一核算未分別建立獨立賬套等問題;會計報表個別欄目列報不實的問題。
由於被查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會計科目的調整上,因此,公司稱,所有調整事項涉及公司淨利潤的淨增加金額佔公司2012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的比例為3.69%,對公司2012 年度經營業績未產生重大的實質性影響。公司稱整改後再另行公告整改情況,不過,從2012年年報中可以看出,公司當期淨利潤約為2.4億元,影響3.69%即約為886萬元。
黃山旅遊並不是兩市唯一一家被財政部稽查出存在問題的公司。2008年5月,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聯合頒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2010年4月,五部委又聯合發佈了18項《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年實施範圍擴大到國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
此後,為了全面、深入瞭解我國上市公司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情況,財政部會計司會同證監會會計部,組成課題組,密切跟蹤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實施情況,開展了對我國上市公司2012年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情況的分析工作,並查出多家公司財務存在問題。(證券日報 桂小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