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官員: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沒法進行户籍改革
■城鎮化·亂象與尋路(中)
隱性門檻高部分地方現“逆城市化”
□記者 白田田 梁倩 北京報道
備受關注的全國城鎮化工作會議召開在即,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為城鎮化背景下的核心議題。雖然每年有1000多萬農民工進入城市,但現行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方面的制度藩籬和“隱性”門檻,使得“農民工市民化”這一新型城鎮化的核心難以做實。
《經濟參考報》記者瞭解到,一些城市利用居住證制度設置學歷、技能、投資等新門檻已成為普遍現象,或者存在只改變户籍、未改善生活居住條件和福利水平的“空轉”現象。而當前的土地制度使得農民難以真正“走出去”和“留下來”,一些地方的户籍改革試點中,甚至出現了原有城市户籍人口希望換成農村户籍的“逆城市化”現象。
門檻高 農民工身份難轉變
作為户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政策,居住證制度已在多地探索實行。據全國城鎮發展改革試點經驗總結材料,上海、浙江、廣東、江蘇、北京等地都將居住證與在當地落户相掛鈎。然而,居住證已經成為了農民工落户新限制。
“自由遷徙”,首次出現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報告提出要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而户籍制度正是城鎮化過程中改革呼聲最高的制度藩籬之一。
去年2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今後出台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户口性質掛鈎,繼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户口登記制度。十八大報告中再次明確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從近年來各地的實踐和國務院的政策來看,當前户籍制度改革基本上遵循着“積極穩妥”的思路。特別是對於農民工在大城市的落户問題,現有的政策還比較謹慎,以防“有的地方不分城市類別不顧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味放寬落户城市的條件”。
據瞭解,2000年,我國全面放開了縣以下城鎮的落户限制;2011年,全面放開了農民進入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2012年,首次放開地級市户籍,部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户籍制度也在進行探索。
不久前,廣州市取消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户口家庭户”,引發人們對於户籍制度改革加速推進的猜想。此外,河北、遼寧、江蘇、山東、重慶、四川、廣西等10多個省區相繼取消了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質劃分,統稱為“居民户口”。
有專家指出,一些地方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空轉”現象,即直接把農民的户籍變了,但並沒有改變他們生產和生活居住條件,這樣的户籍改革沒有意義。北京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彭真懷認為,依附在户籍上的社保、醫療、教育、養老等問題不是公安部門和户籍制度本身能夠解決的,户籍放開之後,更重要的是解決農民進城的問題,真正實現人的城鎮化。
記者瞭解到,不少地方在居住證、户籍、公共服務方面設置學歷、技能、投資等諸多門檻已經成為普遍現象。比如2010年至2012年5月,廣東省通過積分入户的大約為農民工總量的百分之一,73.7%的積分入户者具有一定職稱或者嚴苛的職業資格。
今年7月1日起,上海開始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根據居住證積分制,持有居住證、總積分標準分值達到120分的外來人口,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異地高考、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衞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獲得積分的基礎指標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
對於大量外來務工者來説,特別是那些低文化水平的人,由於難以拿到120分的標準分,仍然都擋在門外。而且居住證和上海户籍相比,仍然存在差距,比如不能享受上海市低保待遇,不能申請購買保障房等。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由公安部牽頭制定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已經提交至國務院法制辦,有望在年內推出。其中較大的突破在於,居住證將不設置人才門檻,覆蓋所有外來人口。
負擔重 地方財政力不能支
户籍制度改革最終要實現城鄉公共服務的均等化,還需要社保、財税、土地政策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城市不願意放開户籍還有現實的考慮,主要就是因為地方財力難以承擔農民工市民化的高成本。
有測算稱,一個典型農民工市民化(包括相應的撫養人口)所需的公共支出成本總共約8萬元左右。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經濟學家辜勝阻不久前對湖北省六個三線城市進行了調研,他認為農民工市民化有六項成本,包括隨遷子女教育成本、醫療保障成本、養老保險成本、民政部門的其他社會保障支出、社會管理費用和保障性住房支出。
廣東省的一位地方官員告訴記者,雖然國家和各省均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和方案,但對於承擔基本公共服務的地方政府來説,服務需求越來越多,財政上的壓力越來越大,而國家和省級財政税收政策沒有調整,各省的政策存在差異,無法對接。要將龐大的外來人口全部納入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統籌範圍絕非易事,即使是北京、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財政充裕的城市也難以承擔。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認為,一次性將外來人口全部改成城市户籍人口,不僅對地方財政形成較大壓力,也將會出現人口倒掛情況。因此,户籍制度改革應分期分批實施,重點解決長期舉家遷徙,在城鎮就業多年有穩定居住條件的居民。促使他們通過户改在就業和居住地落户。與此同時,對於沒有解決户籍的居民,應先通過縮小公共服務差距解決農民工市民化問題。
在李鐵看來,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根本沒有辦法進行户籍制度改革,因為它們集中了全國最好的資源,福利基本上接近於發達國家了。對於中國的一個城市,要解決户籍,同時要解決含在户籍上的公共福利,意味着政府的支出一定會向這方面傾斜,會使原來的居民福利受到很大的影響。
有專家認為,深化城鎮化配套改革需要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構建多元化的成本分擔機制。比如應該建立“人錢”掛鈎機制,即根據各城市吸納農民工定居的規模,每年定向給予財政補助,以激勵城市吸納外來人口。
記者瞭解到,備受關注的“國家中長期新型城鎮化規劃”中,作為地方財政重要來源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標準有望會進行改變。未來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分配規模將一改之前以户籍人口認定方式,更多考慮常住人口因素,根據常住人口規模進行認定,以做到根據地方實際行動真正合理分配公共資源。
安居憂 進城農民難捨土地
30多年前的城鎮化發端於農民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由此出現了全世界最大規模的人口流動。在新型城鎮化推進過程中,土地制度改革仍是關鍵因素。
一些在北京、深圳打工的農民工接受採訪時對記者説,由於不清楚未來土地政策的變化,他們對於在城市裏安家仍心存後顧之憂。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認為,在缺乏穩定的定居預期的情況下,外出的農民工不敢轉讓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更不願意放棄已經閒置的宅基地,造成在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土地的生產和生活利用率卻有所下降。
經濟學家厲以寧曾表示,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土地確權要先行一步。他甚至認為,土地確權堪比另一次“土改”。
事實上,土地確權被看作保障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基礎性工作。通過確權,農民能夠拿到依法登記、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宅基地使用權證,獲得更加穩定的預期,在城鎮化過程中真正能夠“走得出去”。
2012年底,國土部已基本完成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工作,農業部門則提出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户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
成都作為國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從2008年開始推行以“還權賦能”為核心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通過確權頒證,農民獲得了集體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以及由此派生出來的轉讓權,使得農村產權更為全面。
據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綜合課題組的研究,成都土地制度改革的路線圖是,在農地確權的基礎上,以土地指標交易帶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加大集體土地流轉、推動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促進城市化。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孔祥智認為,隨着農村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得到強化,再通過徵地制度改革,將約束地方政府徵地行為,大大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並改變此前粗放的城鎮化發展模式。
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則提出“農民自主型城鎮化”的概念,即鄉鎮集體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不經過土地徵用,在集體土地上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並實現農民生產方式轉變與分享經濟成果的城市化模式。
蔡繼明認為,農民自主型城鎮化保障了農村集體土地的權益,體現了農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使農民充分享受了工業化城鎮化的成果,縮小乃至消除了城鄉二元結構所產生的各種差距和矛盾,同時也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
脱鈎難“逆城市化”現象顯露
因為農民市民化和土地財產權利掛鈎,在重慶、成都等地的户籍改革試點中,出現了不少“逆城市化”的現象。一些農民工不願意要城市的户口,甚至於很多原有城市户籍的人口,希望換成農村户籍,以分得田地,享受城鎮化帶來的紅利。
前幾年,一些地方在城鎮化的推進過程中實行“宅基地換房、土地換社保”的政策,實際上還是打着土地的主意。比如重慶曾經提出農民進城的“三件舊衣”(農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換“五件新衣”(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子女讀書、就業、住房)的政策,一度引起了很大爭議。
據全國城鎮發展改革試點經驗總結,即使是在成都市,改革也沒有完全擺脱對農村土地的依賴關係。在城鎮保障性住房和失業保險等方面,還是根據居民是否擁有農村土地進行了區別對待,比如居民如果在農村仍然擁有宅基地和相應的房產,那麼在城鎮就不能享受保障性住房;居民在農村仍然擁有承包地和林地,就不能享受到基本的失業保險。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認為,農民的宅基地與承包地其實一直在承擔着農民的社會保障職能,所以目前的城鎮化還是不要急於去沒收農民的地與房。如果再出現2008年式的金融危機,上千萬甚至幾千萬人失業了,農村回不去了,宅基地與承包地沒有了,可能會引發大問題。
專家認為,農民應該帶着土地權利進城,轉為市民後也保留其原有的土地權利,或採取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即使“土地換社保”具有合理性,其前提也必須是農民能夠獲得和城裏人同等的社會保障。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建議,一方面要儘快剝離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尤其是在農村土地得不到物權保障、不能抵押貸款的情況下,不能硬性要求農民工以放棄土地權利為代價來獲得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保障農民的土地收益權。在符合城鄉土地規劃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的相關制度安排。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的分析稱,城鎮化進程中,要保護好農民土地權益關鍵在於建立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鼓勵農民帶着土地權利進城做市民,保障農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權,明確農民對農村整理節約出的建設用地享有收益權,確立以土地市場價值為土地補償標準的計量依據等。
據瞭解,國土資源部已經考慮在加快完善農村醫療、養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開宅基地使用權流轉。而目前浙江、安徽、廣東等地也已着手進行宅基地流轉試點工作,意在探索建立宅基地流轉制度,真正體現農民的財產權益,讓農民帶着“第一桶金”進城。
“生活戴了個緊箍咒”
———農民工老王的進城路
□記者 白田田 北京報道
農民工老王還清楚地記得,2000年4月29日,那天他剛來到北京時,心裏犯起了嘀咕:“北京是國家的首都,我一個農村的老百姓,它能容納我嗎?”
那一年,老王38歲,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父親。由於當時在山東單縣老家蓋新房,加上母親生了場大病,老王欠下2萬多元的外債,這逼着他不得不離開農村去謀生活。
老王想得很明白,要掙錢就得在人多和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走不出去,就不知道外面的天有多大,地有多寬”。
沒過幾天,老王在北京南五環外的一家建材廠找到了工作,在裝配車間裏看管物料。他很能幹,做事有頭腦,又是高中學歷,很快在工廠裏立住了腳。
剛開始時每個月工資不到800元,他一直在城市裏尋覓着其他掙錢機會。第二年,老王帶着老家的媳婦來到北京,在工作之外幫媳婦擺小攤,賣些炸丸子和糖糕之類的小吃,每個月能額外賺2000元。
如今,老王已經是建材廠成品庫的主管。平時愛好寫點散文和小詩的老王説,生活戴着一個緊箍咒,包括家庭關係、世俗觀念,也包括户口限制,這些都是很大的約束。
老王説,農村人智商不比城裏人低,而城裏人享受到的東西更多,很多城裏人還看不起農村來的打工者。比如剛來北京工作時,公司不給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還讓每個人簽字,聲明“我不願意交保險”。最近兩三年,由於國家的強制政策,老王所在的公司才開始給他們繳納養老金。
其實這麼多年來,老王一直試圖打破這些生活中的緊箍咒。早在1979年夏天,剛剛高中畢業的他就偷偷離開老家去山西打工,算得上是改革開放後第一批離土離鄉的農民工。
由於户口不在山西,老王找不到正式工作,合同工也只要本地人,他只能到親戚的建築隊做事。頭一天的活就是挖基槽,要2米寬1米深,一鎬一鎬地刨,幹下來雙手滿是血泡,晚上躲在被窩裏“眼淚花花流,越想越難過”。
最後老王還是堅持了下來,接着又到一家煤炭公司幫老闆收貨、看料和卸車,他的想法很簡單,就是為了改變家庭的貧窮面貌。兩三年後,他用工作的積蓄給家裏蓋了三間瓦房,從山西買了名牌自行車、縫紉機和上海牌手錶帶回老家,並且很快在家裏娶了媳婦。
煤炭公司老闆器重老王,勸他説,“你們那裏發展慢,還是來山西吧,可以把老人接過來,我幫你在這邊落户”。老王心動了,但由於媳婦在山西水土不服,他還是在1987年選擇回到了山東單縣的農村,重新當起了農民,只是偶爾會去到外地打工或者販賣些農產品。
多年後,老王再次離開農村來到北京打工時,他已沒有了在外安家的想法。老王對他的子女説,你們想在哪買房,想在哪發展,那是你們的事。對於老王而言,他計劃幹到60歲退休後,回到縣城居住。
讓老王欣慰的是,他的三個子女都已經在北京成了家,有了各自的小孩,大女兒還在北京五環外的黃村買了房。老王則於2007年在單縣縣城為老兩口買了套房子,當時的房價是每平米1400元,相比北京來説便宜許多。
在縣城房子幾十米遠的地方,就是護城河公園,常有老年人在那裏下棋、跳舞。老王想象着自己退休後每天溜達到公園裏參加活動,鍛鍊身體。他還準備在小區裏開個超市,“不是為了掙錢,而是為了享受生活,老了就一定要開開心心,不然會感到孤單”。
如果説老王是第一代到城市裏打拼的農民工,還多少眷戀着農村和農村的土地,“畢竟那是生咱養咱的根”。老王的第二代、第三代已經融入了城市,土地和鄉村都不再是戴在他們頭上的緊箍咒了。
老王向記者説起一件小事:去年8月,他帶着4歲的小孫女回山東老家,小孫女跟爺爺説想要吃薯條。但老王不知道什麼是薯條,結果買回來的是蝦條、紅薯幹。後來,老王帶着小孫女找到了縣城裏的洋快餐店。一進門,小孫女立馬興奮地説,“爺爺,就是這裏”。老王感嘆,自己活了這麼大把年紀,都還沒吃過薯條,這就是城市和農村的差距。
老王説,現在政策有了變化,他的孫輩們可以在大城市裏就地上學。農村人為城市的發展做出了貢獻,他們的子女應該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將來應該更加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