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預發行10月10日推出 保證金比例暫定為10%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6日發佈《國債預發行(試點)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這意味着作為成熟市場普通運用的業務,國債預發行將被引入我國國債市場。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透露,作為首批開展預發行試點的券種,7年期關鍵期限國債每月發行一次,一般每個季度首月新發,後兩個月對該期國債進行續發。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計劃以今年10月16日招標發行的7年期國債作為預發行交易的首個試點券種,即國債預發行計劃在10月10日推出。
由於國債預發行交易實行保證金交易,具有槓桿交易的特點,風險高於普通國債現券交易,國債預發行辦法將參與者限定為兩類:一是可參與上交所債券交易的證券公司、銀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二是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的其他專業投資者。
國債預發行辦法同時規定,只有國債承銷團成員可以在國債預發行交易中淨賣出,一般專業投資者不能淨賣出,也就是隻能先買入再賣出。此外,國債預發行交易申報須為1000手(100萬元面值)或其整數倍,起點門檻較高,以確保參與者具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
除投資者適當性之外,國債預發行業務還引入了價格區間控制、限定市場規模上限、實行保證金制度等措施,以確保風險處於可承受範圍。中國結算以證券賬户為核算單位,按累計單邊頭寸和平倉頭寸向參與人收取履約保證金和價差保證金,試點期間履約保證金比例暫定為10%,用於防範到期履約風險。另外,國債預發行交易期間,上交所每日末及時披露全市場國債預發行交易淨賣出狀況,便於市場參與者自行進行風險控制。(證券日報 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