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抗告王金平假處分 第六度向法院遞交書狀

國民黨委任律師團8月27日提出民事抗告陳報狀,右起為律師李永裕、林合民、陳明一同步入台灣“高等法院”。(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9月28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國民黨向台灣“高院”抗告案,審判長魏麗娟勸馬英九和王金平和解,但雙方仍堅持訴訟。國民黨律師27日第6度向“高院”遞交書狀。
書狀列出的重點有三,其一是抗拒關説(説清)是為大是大非,不能和解與讓步;再則是對王金平造成國民黨名譽的損害,表示無法以金錢估算或彌補;其三是黨對“立委”懲處不需先經“廉能會”調查。
台灣“高院”審判長魏麗娟力勸馬英九、王金平雙方和解,是否代表大老出面協停契機浮現?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吳伯雄方面都認為“解鈴還須繫鈴人”,必須馬王兩人先有意願和解,才會主動出手協調。
國民黨律師陳明、林合民、李永裕27日前往“高院”遞交抗告陳報狀及補充理由;林合民説,依黨章規定,黨籍“立委”的言行應為黨員表率,並接受“廉能會”監督及考核,但對“立委”進行懲處則不需先經“廉能會”調查。
林合民表示,台北法院裁準“假處分“,讓國民黨黨譽、黨紀不能貫徹,所受損害無法以金錢估算或彌補;林合民主張,王金平若喪失黨籍,無法繼續擔任“立委”及“院長”,總薪資為9382100元(新台幣 下同),國民黨願加碼,以王金平的擔保金1倍數額,共約新台幣1877萬為反擔保,請求“高院”撤銷“假處分”。
另外,林合民表示,王金平因“假處分”得以繼續行使黨權,任“立委”、“立法院院長”,造成國民黨無法遞補次順位不分區“立委”到“立院”行使職權,及選民支持度、選票流失等,這些損害都屬重大而難以回覆的損害,受損害金額實在無法估算。
至於審判長勸馬王和解一事,國民黨律師團指出,整起事件是因王金平身為“院長”,卻對司法案件為不當的影響,且透過“假處分”欲脱免政黨監督和黨紀處分,以規避選罷法規範,達到保有不分區“立委”資格的目的。律師還指出,面對此大是大非,國民黨實難有和解與讓步空間。
在國民黨律師遞交完書狀後,王金平律師許英傑半小時內立即趕赴“高院”,簽收書狀繕本;許英傑説,王金平很感謝審判長的好意,但國民黨的抗告實在是無理由,“高院“應駁回抗告。
黨政高層強調,國民黨決定提抗告,就代表此案“只有法律解決,沒有政治解決的空間”,此一立場也從未改變,目前就是訴訟照打、政務照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