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效家電1年切換期 消費者購買需保持清醒
10月10日消息,在剛剛過去的“十一”黃金週,新能效標準的開始實施,對消費者而言是個利好消息,然而就新舊能效標準調整的具體情況,消費者反映並不是十分清楚。據記者瞭解,此次家電新的能效標準自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但給予了家電廠商1年的調整期,換句話説家電新能耗標準將從2014年10月1日全面實施。
然而,在國慶期間,記者走訪北京國美、大中等家電賣場發現,一些家電品牌借新的能效標準實施之機紛紛調價,部分換上新能耗標識的空調產品價格上漲達10%,讓消費者普遍感到難以適從。家住海淀區的王先生在選購空調產品時對記者抱怨道:“在節前看中的一款空調,沒想到價格沒降反而上調了,銷售人員就新能效標識標籤説產品升級了。”甚至有消費者尖鋭地指出:“僅僅換上新的能效標籤,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漲價了嗎?”
此外,一些銷售人員在推銷產品時一味抬高新的能效標識地位,而忽略產品性能與價格因素,並貶低大部分暫時沒有更改能效標識的品牌,讓消費者感到反感。當然,原因是部分家電品牌的銷售人員對消費者的誤導。
其實,“新標”與“舊標”最大的差距在於對能效等級的定義。以空調為例,“舊標”分5個能效等級,“新標”調整為3個等級,“舊標”中的1級和2級各遞降一級變為“新標”的2級和3級,“新標”增加一個1級標準。此時,消費者在選購家電時會發現,為什麼新的能效標準實施後,許多家電品牌還是使用老的能效標準。
8月12日,根據《能源效率管理辦法》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共同發佈的2013年第34號公告:《電動洗衣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的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和《轉速可控型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等文件,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而2013年10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14年10月1日加施修訂後的能效標識。
也就是説,新標準實施並不意味着執行原有標準的產品會立即淘汰,只是自2013年10月1日後,變頻空調、洗衣機等家電必須在1年之內進行能效升級,2013年10月1日前出廠的產品依舊允許銷售。事實上,不只是家電行業,其實所有行業在國家制定新的標準時,都必然會出現的一個緩衝器或調整期。
業內人士指出,在家電新能效標準實施之時,所有家電廠商都將面臨一個不可避免的庫存消化的週期和壓力,如果沒有一個新標準實施的切換期,意味着將出現行業性價格上調,會在嚴重影響消費者的購買積極性。對於廣大消費者而言,在家電新舊能效標準調整期內選購家電,新的能效標準可以作為參考,但最好根據家庭使用情況,綜合考慮、理性選購一款適合的家電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