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不是“永久”牌 你家電器“超齡”沒?
電熱毯的使用壽命只有6年,太陽能熱水器、冰箱、空調、滾筒洗衣機等家電的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是10年……每台家用電器都有相應的安全使用期限,超期服役容易引發火災,甚至是有毒物質泄漏。然而,記者昨日隨機展開調查,發現多數市民並不知曉家電也有“服役期”。文/記者杜萌
現象
受訪市民多不知家電有“服役期”
“我們家的彩電(25英寸康佳彩電)是1998年結婚時買的,雖然前年黑屏過一次,不過修好後,還能繼續用。”昨日,家住越秀區六榕寺附近的張先生指着家中“超齡”的彩電説。
記者瞭解到,有張先生這樣想法的市民不乏其人,家電是“永久牌”,只要能用就不讓它“退休”。記者隨機對20名市民做了調查,有14位市民認為:家中的家電只要可以使用,就不會主動更換;即便家電出現故障,也是以修為主,實在無法維修再換新的。
家住白雲區羅衝圍的市民趙女士告訴記者,家裏的電冰箱已經用了十幾年,除了偶爾有點小故障,找人維修一下,也沒出現過大的毛病。當記者問到她是否知道家電也有使用年限時,趙女士説:“沒聽説過,電器哪來的使用年限啊!能用就接着用。”
據媒體報道,有關數據顯示,我國有高達45.3%的消費者不知道家電還存在使用年限,超三成消費者家中還存在“大齡”家電使用現象。而這一部分“大齡”家電產品大多都集中在農村。
家電商標上並無使用年限標誌
昨日,記者走訪了越秀區、荔灣區內的幾家家電賣場,記者發現,一些品牌家用電器銷售人員除了介紹產品的性能如何好之外,沒有一家主動提醒消費者注意產品的使用壽命。在家電商品的商標上,也沒有標明產品的安全使用年限。
記者在康王中路的蘇寧電器賣場,就產品的使用壽命諮詢了一位某品牌電冰箱的銷售人員,她説:“品牌產品質量好,用上20年沒有問題。”面對記者的追問,這名銷售人員補充説,“消費者買家電時,安全使用年限這一問題很少有人問到。”隨後,記者走訪其他大型家電賣場發現,各大品牌的家電在產品商標上都未粘貼使用年限的相關標誌。
有家電分析專家認為,由於家電企業庫存率一直居高不下,不少家電企業都認為如果在產品上標註使用安全期限,會影響產品的銷售,因此並未執行。某大型家電企業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國外家電都有強制報廢標準,但國內還沒有強制報廢的標準,企業不會把這類信息印在產品説明書上或機身上。
危害
“超齡”電器危害
1 耗電量增加。
2 易出現線路老化。
3 易引發火災、爆炸或有毒物質泄漏。
“超齡”家電 易線路老化引火災
在荔灣區長期從事家電維修的尹師傅告訴記者,家電使用時間過長或者超出安全使用期,不僅容易出現線路老化等問題,有時甚至會引發火災、爆炸或有毒物質泄漏等事故,是最大的安全隱患。
尹師傅告訴記者,來他家維修家電的,一般都是“大齡”電器,有的甚至是“古董”級的,他説:“我見過一台1979年日本三洋的黑白電視機,外殼基本都是黃黑色,看着都膽戰心驚的。”尹師傅表示,對於一些用得太久而出現故障的家電,一般建議市民不要修了。
尹師傅告訴記者,儘管有資料顯示電冰箱使用壽命可達10年,但實際上使用時間超過六七年耗電就會增加,隨着使用年限的延長,耗電量會增加一倍甚至更多。同時,老舊電冰箱殺菌和保鮮功能都嚴重退化,可能導致細菌大量繁殖。此外,老化的電冰箱還可能引起氟利昂泄漏。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消防員介紹,據他們統計,家電引發的火災佔火災總量的一成左右,雖然近兩年這個比例略有下降,但老家電引發的火災依然在民宅火災中佔有較大的比例,這一定要引起人們的重視。“一部分電器起火的原因就是家電超齡使用,裏面的線路發生了老化。”
電器“退休”年齡 國家有規定
記者瞭解到,早在2012年11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審批出台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該《細則》對彩電、冰箱等家用電器的使用壽命進行了明確規定。
《細則》規定了家用電器的“退休”年齡,對其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均有詳細的規定。生產廠家應對生產的家用電器標明安全使用期限,並規定安全使用期限從消費者購買之日起計算。
在廠商標明的安全期限內,消費者正常使用家用電器時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都將由廠商承擔。在家用電器上所標明的安全使用年限,是以“製造商自我聲明的方式”向消費者明示,並且不應少於主要零部件的“三包”年限。此外,家用電器保質期的限定條件,是在一般家庭的平均使用強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