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提“倒閣”案 立法機構15日記名投票表決
中新網10月15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立法機構黨團對台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提出不信任案,立法機構今天(15日)上午9時記名投票表決。
台當局“立法院”9月17日開議至今,民進黨團指“行政院長”江宜樺“毀憲”亂政等,以“不道歉、不上台”為由杯葛(阻擾),江宜樺施政報告6度受阻。民進黨團進一步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 “立法院”昨天完成審查,“立法院”會議上午記名投票表決。
因應“倒閣”案投票,中國國民黨團及民進黨團都出動拉票部隊,除固好既有票源,也積極遊説其他黨籍“立委”支持,藍綠兩黨上午將舉行黨團大會,凝聚黨籍“立委”共識。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表示,國民黨團已決議,一致支持江宜樺,有信心一票都不跑,如果發生跑票、投錯票情形,一律送國民黨考核紀律委員會處理,最重可開除黨籍。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被詢及投票意向時也説,一定會投票,並説“黨員當然支持黨的決定”。
民進黨籍“立委”們昨天在“立法院”審查時,輪番發言質疑江宜樺施政成績,希望“倒閣”成功。黨團上午除開黨團大會,會後也將到“立法院”外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民眾會合,再進場投票。
“台聯黨”黨團總召集人許忠信則表示,黨團目前立場是支持“倒閣”案。
台灣“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倒閣”案如果要通過,須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目前“立法院”有112席“立委”,至少需要57席“立委”贊成;國民黨團有65席“立委”、民進黨團40席、“台聯黨”團3席、親民黨籍“立委”2席、無黨團結聯盟籍“立委”1席及無黨籍“立委”1席。
若這次“倒閣”案未過,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1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倒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