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提高上海江蘇等8省份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
中新網10月15日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消息,發改委決定在保持銷售電價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適當調整電價水平。提高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海南、河南、湖北、寧夏等省(區、市)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用於解決因存量天然氣價格調整而增加的發電成本。
通知規定,降低有關省(區、市)燃煤發電企業脱硫標杆上網電價。各地未執行標杆電價的統調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同步下調。適當降低跨省、跨區域送電價格標準。在上述電價基礎上,對脱硝達標並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分錢;對採用新技術進行除塵、煙塵排放濃度低於30mg/m3(重點地區低於20mg/m3),並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2分錢。
通知要求,適當疏導部分地區燃氣發電價格矛盾。提高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海南、河南、湖北、寧夏等省(區、市)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用於解決因存量天然氣價格調整而增加的發電成本。具體調價標準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從緊制定,並報發改委備案。將向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徵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西藏、新疆除外)。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組織電網經營企業和發電企業嚴格貫徹執行上述調價措施。同時,不得超越價格管理權限另行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不得自行降低對電力用户尤其是高耗能企業的銷售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