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改革突破口需要主動付出成本
“改革之路從無坦途”,“無論發達成員還是發展中成員都要付出改革必要成本的準備”。國家主席習近平在APEC工商領導人峯會閉幕式主旨發言中的這番表示,為中國即將開展的深層次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這對於打破目前的改革僵持局面,推動改革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動力。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不改革才是最大的風險和成本,為了推動改革順暢、高效地進行,付出必要的成本是最經濟最務實的策略。改革是中國經濟未來發展的最大紅利,這是共識。
但是,目前改革的進程卻是舉步維艱。原因就在於既得利益者在現行體制下擁有更多的話語權,要觸動甚至是剝奪他們現實的或潛在的利益,勢必會遭遇到巨大的阻力。在這種情況下,用“贖買”的方法來推動改革更容易減少遇到的牴觸和對抗,實現“用利益換體制”、“用成本換時間”的目的。
比如,公務員社保制度的並軌問題、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中政企不分的問題,都不能用簡單粗暴的“革命式”改革去解決,也不能因為難度或阻力過大而繼續“保持現狀”,而是要通過直接或間接的補償措施,讓“既得利益者”完全接受並納入“新體制”。
其次,傷害政府公信力是一種長期的風險和成本,為了保持和提升政府的形象和運行效力,保持和增加人民羣眾安全感,付出相應的成本是尊重現有法律和制度的必需選擇。毋庸諱言,中國改革初始階段為減少改革成本,“大膽”地打破了當時的法律和制度,以“無代價”或“極少代價”的方式剝奪了一些羣體在當時體制下的合法利益。以政府的失信為起點,逐步擴展成全社會的信用風險。目前中國社會的誠信和互信程度正在面臨着種種考驗,由此導致了交易成本的畸高,與現代商業文明和中國經濟發展的需要極不和諧,嚴重影響了中國經濟的發展速度和質量。這樣的歷史不能重演。
比如,不久前出現工行和建行前員工“散步”事件,就是因為兩個單位在此前改革中為“買斷工齡”所付出的成本不夠以及未能充分考慮社會經濟動態發展情況所致。當前,民眾的民主意識、法律意識、維權意識較上一輪改革時,已經大幅度提高,如果不能為改革支付其所能接受的最低成本,將有引發實質性衝突的風險。
再次,改革必然有一個“試錯”的過程,如果不肯為這種“試錯”付出成本,而是期待有十全十美的解決方案,改革就完全無法推進。在上一輪改革中,許多“闖紅燈”式的改革都突破了當時的法律底線,導致一些並無私心、私利的改革者產生了所謂“原罪”。而這些“原罪”也成為改革者腳下隨時可能被觸發的“地雷”。特別是一些同時期的改革者被“秋後算賬”的案例不斷增加,更是讓他們時刻都擔心會有入獄或獲刑的風險。
這樣一種情緒的漫延,導致全社會對於改革有着過分期待所謂“頂層設計”的傾向,而事實是,大量的實踐性問題是發生在基層,基層對於改革應當有着更多、更切合實際的解決方案。為了發動基層的智慧和力量,必須給出試錯的範圍和空間,在尊重現在法律和制度的同時,又要體現出對改革和改革者的寬容,讓改革有更大的騰挪餘地,為改革者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吃下定心丸。
沒有成本,就沒有收益。期望無條件、無代價地對利益格局進行調整,那隻能是不切實際的空想。事實上,主動付出成本遠比被動承擔風險代價要小得多。既然改革是中國經濟發展的最大紅利,我們就應當有更積極意願去付出必要的成本。(丁是釘張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