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總統簽署公司法案 立法促企業“搞慈善”
【環球時報駐印度特約記者 陳 晨】印度總統慕克吉近日簽署《公司法案(2012)》,使它正式成為一項法律。該法案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點是它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規定。規定稱,所有年收入超過2億美元或利潤超過100萬美元的企業,都應將其過去3年平均利潤的2%用於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活動,同時公司董事會需成立一個三人委員會,以審批相關決定;如果當年沒有相關開支,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應當進行免責説明。據瞭解,減貧、醫療、教育等將是這一責任所重點關切的領域。
《印度教徒報》則稱,印度孟買股票交易所日前與印度企業事務研究所簽署一項諒解備忘錄,雙方將合作推出企業社會責任指數,以推動企業更多地承擔社會責任,雙方將在未來6個月內推出企業社會責任意識項目。
印度企業事務研究所負責人查特吉表示,“如果能將企業的部分能量和辦事方式轉移到發展部門,對印度將非常有益。”
有印度媒體認為,這一法案通過後,印度將成為世界首個推行此類支出的國家。還有分析認為,這一規定可為處於起步階段的私人企業提供啓動資金,從而有助於激勵創新。印度財政部長在其本財年報告中表示,學術機構內的、經印度科技部或中小企業部批准的孵化企業,對他們提供的資助可視為企業社會責任開支。
不過,也有質疑觀點認為,該法案存在漏洞,部分條款很容易被用來拒絕相關社會責任支出。同時有印度企業代表擔憂,該法案將會產生每年50億美元的基金,它們都將流向非政府組織,但這些機構可能無法完全消化這些善款。印度目前約有300萬非政府組織,它們大多低效且無組織,當務之急是首先加快對這些非政府組織的整頓。
印度《經濟時報》稱,這一規定涉及8000餘家企業,為了最大限度地擴大它們社會責任的影響,印度企業應當超越傳統的“慈善”視角,制定出一套清晰的企業社會責任戰略,首先應確定兩到三個社會責任議題。
印度布魯姆紡織品進出口公司總經理桑吉夫·古馬爾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規定很好,因為印度在社會和文化領域面臨諸多挑戰,比如在文盲率、醫療衞生、環境等方面,私人企業是社會的一部分,從社會獲益,也有責任對社會有所貢獻。儘管該規定是政府強制實施的,但這並沒有什麼問題,它是一項好的倡議。印度的印度教、伊斯蘭教、錫克教等宗教也常常向人募捐做慈善,這一邏輯對企業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