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貪污法官養情婦、外遇生子 情節可拍戲(圖)

據報道,檢方調查該案時意外揭開法官不為人知的一面,這些貪污法官私底下有人大搞婚外情,有人通過應召站買春。
據報道,檢方發現,涉案的前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陳榮和、前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都養情婦,有人外遇生子,有人“劈腿”(搞外遇)反被劈,還有人在豪宅召妓;辦案人員説,這些情節簡直可拍成影集。
七十歲的蔡光治與有夫之婦賴瑞珍認識20年,蔡擔心遭老婆抓包,都是趁午休時段和賴去賓館幽會。
調查期間,檢方曾詢問賴瑞珍是否與蔡光治有肉體關係?賴直接回答“我有跟他上牀,跟他去汽車旅館”。誇張地是,賴與蔡交往期間,還暗中劈腿其他男子,蔡完全不知情。
陳榮和擔任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時,也瞞着老婆與髮廊魏姓老闆娘交往,魏女因熟悉房地產,陳還資助魏女炒樓,魏女前往大陸旅遊,也都是陳出錢埋單。
邱茂榮的婚外情相當低調,邱在新北地檢署當檢察官時,因查案認識一名林姓女子,兩人交往後,林女還幫邱生了一個小孩,但邱的友人都不知道有林女存在,直到貪污案曝光,林女才浮上台面。
另名未涉貪的前法官楊炳禎,年過半百卻曾在豪宅召妓解決性需求;還有人慾求不滿,偷偷跑去“找刺激”,專門指定學生妹服務;檢調人員感嘆,“一場貪污醜聞,意外讓司法官淫亂生活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