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報道影射3天嫖妓1次 王卓鈞:如召妓絕對下台

中新網10月18日電 據台灣媒體報道,最新一期《壹週刊》報道台當局廉政部門意外監聽到某情治首長三天嫖妓一次,報道所列出的現任情治首長之一、警政部門負責人王卓鈞昨(17日)出席立法機構內政委員會時,不等記者發問便主動澄清:“報道跟本人絕對無關,絕不是我!”王面對“台聯黨”“立委”黃文玲質詢更強調,若報道屬實,“絕對下台!”
王卓鈞説,身為“警政署長”,帶領七萬名警察同仁維繫治安,也是公眾人物,絕對潔身自愛,不會做違法犯紀的事。記者詢問遭影射是否提告?王卓鈞説:“對,我被影射到,但我告訴各位,絕對不是我。”他表示從未收過監聽通知書,不怕被監聽,因為監聽才能證明沒做違法犯紀的事。
供監聽譯文恐違法
昨內政委員會不分朝野“立委”,幾乎都關切情治首長被報道嫖妓事件。黃文玲問,被監聽的感覺不好,但是可以證明沒有做違法亂紀的事,“但嫖妓也不一定是違法亂紀啊”,王卓鈞強調:“公務機關首長怎麼可以嫖妓?”“立委”追問如果屬實,王卓鈞説:“絕對下台。”請“立委”不要寄望它屬實,因(嫖妓)根本不是事實,“既然您不希望我下台,我也絕對不讓你失望。”
綠營“立委”陳其邁爆料指,報道內容是“法務部”提供給《壹週刊》,並問王卓鈞,報道引述情治首長嫖妓的監聽譯文,提供譯文是否違法?王卓鈞回答:“當然,除了行政責任還有法律責任。”陳其邁還説:“我當然知道(情治首長)講的不是‘王署長’,但不是你就是別人啊!”
綠營“立委”邱志偉説,他聽到“情治‘內閣’變成情色‘內閣’”的説法,讓人難過。邱接着問王卓鈞:“報道是空穴來風嗎?”王回答:“這要請教《壹週刊》。”
“立委”要李鴻源檢點
無黨籍“立委”陳雪生則説,王卓鈞曾是他的老長官,“對自己生活要求非常高”,報道捕風捉影。綠營“立委”薛凌直呼:“三天嫖一次耶,怎麼這麼厲害?”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昨説,二十多年前他擔任台中市環保局長時,王卓鈞是台中市警局長,王卓鈞非常投入工作,下班都筋疲力盡,像個“趴趴熊”,哪來力氣做那種事?相信王卓鈞清白。
內政委員會昨也邀另一名被週刊爆料監聽的“內政部長”李鴻源備詢,但緋聞女主角、無盟“立委”高金素梅昨仍未現身。陳雪生則對李鴻源説,每個人內心應該都有感情的問題,事情“過去就過去了”。陳雪生勉勵李鴻源:身為行政首長,“行為當然要檢點”。李鴻源聞言面無表情,也無回應。
《壹週刊》:沒有壓力
三立《新台灣加油》昨晚討論《壹週刊》爆料某情治首長嫖妓,名嘴們指出,《壹週刊》上次相關報道在大樣已印出後,卻受到壓力而撤稿,這次的報道不寫明情治首長是誰,是否也受到壓力,應出面説明清楚。
《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對此表示,新聞出不出與壓力沒關係,而是查證夠不夠、證據力夠不夠,只要認為查證足夠就會出,無所謂壓力問題;他也強調,十六日刊登內容與上次完全沒有關係,報道中沒有講出的部分就是證據不夠,所以未寫出,“由證據夠不夠決定,每一個case都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