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開發案停工定讞 員工將按規定資遣(圖)

美麗灣開發案停工判決定讞,從未完工營業的度假村建物閒置至今,地方人士有惋惜亦有肯定。(來源:台灣《聯合報》)
中國台灣網10月21日消息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爭議延續多年的台東縣杉原海濱美麗灣開發案,台灣“最高行政法院”上週判定停工定讞,美麗灣已開始資遣員工,若撤銷環評的訴訟再敗訴,業者不排除退出開發聲請賠償。
“停工對台東這塊土地來説是一件好事”,環保人士都肯定這項判決,認為美麗灣開發案一開始就是錯誤決策。但也有支持者認為,業者應該堅持下去,9成以上的當地人都支持美麗灣開發案。
美麗灣副總經理朱膺州表示,上週三請律師向“最高行政法院”確認假處分判決結果,美麗灣等了10年,花費逾10億(新台幣,下同),卻得到停工判決定讞的結果,實在令人失望。
台東縣政府在2004年將杉原海水浴場,以BOT方式,標給美麗灣渡假村開發,來年動工,但引起環保團體抗議。去年1月遭“行政法院”撤銷環評後,重新回到環評程序,台東縣政府年底有條件通過環評,環保團體主張環評無效向“行政法院”提告。
今年3月,台東縣政府准許美麗灣復工,環保團體為阻止美麗灣復工,又提出假處分案,7月“高等行政法院”針對假處分案做出停工判決,美麗灣提出上訴,上週三確定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停工。至於撤銷環評的訴訟案,仍未判決。
朱膺州指出,美麗灣開發案按正常程序,早在7年前就該營運,但至今仍遙遙無期,目前飯店內共有40名員工,每個月人事費用高達200萬元,飯店不得不做出處置,為確保員工權益,將按規定資遣或轉介其他企業工作。
台東縣長黃健庭説,美麗灣從未正式向縣府表達退出開發案的意見,本案依照當初設定的開業期程,已延宕6年,對一個企業而言,面對阻力、挫折及困難,沒有采取激烈的手段,仍願意遵循法規、在大眾公評下做事,難能可貴。
對被資遣的員工,黃健庭表示,有部分當初是放下外縣市工作回鄉就業,如今卻再度失業;他鼓勵這些員工透過縣府及台東就業服務站協助就業,縣府這幾年招商有成果,可望儘快幫忙這些人員重回勞動市場。
目前東海岸幾件大型開發案,包括“搶救基翬”的三仙台遊樂區、“都蘭鼻遊憩區整體開發計劃BOT案”也面臨居民或環保人士的抗議,美麗灣案的判決結果預料將衝擊這些案件。(中國台灣網 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