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風暴 台“檢察總長”坦承未簽結即報告馬英九

台灣當局立法機構21日進行監聽調查專題報告,法務部門負責人羅瑩雪(右起)、“檢察總長”黃世銘、法務部門副負責人暨調查小組召集人蔡碧玉到場備詢。一旁民進黨立法機構黨團總召柯建銘把握質詢機會,穿梭在委員會。(王遠茂攝)
中新網10月22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監聽案風暴未歇,台灣當局“檢察總長”黃世銘於風波爆發前赴馬英九官邸報告惹爭議。黃世銘21日在“立委”炮轟下,首度點頭坦承,向馬英九報告時,案件仍未簽結;但他強調,該案是行政不法,非刑事不法。
外界質疑檢察官赴台灣立法機構就個案備詢有“違憲”之虞,立法機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持續要求負責該案的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等人出席備詢,但相關人員二度未到場,引發朝野“立委”輪流炮轟,痛批法務部門藐視立法機構,最終通過臨時提案,決議譴責黃世銘,並將特偵相關人員移送監察機構調查。
司委會召委吳宜臻指出,司委會多次邀請特偵組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列席,卻遭黃世銘以各種理由阻擋,有迴避監督之虞,對黃提出譴責。至於提案所指特偵組相關人員為何者,吳宜臻表示將交由監察機構調查;但應是指特偵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及檢察事務官何其非、林芳怡等人。
台灣法務部門負責人羅瑩雪21日一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立委”不宜就個案要承辦檢察官到立法機構備詢,此舉形同公審,屆時“立委”到底是問政還是問案分不清。此言一出,引發朝野“立委”輪番炮轟,指現行已無偵查中案件,沒有“違憲”問題,痛批特偵組“比大法官還大”。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指出,現行法務部門有很多檢察官,平時都會到立法機構備詢;且司委會是針對法務部門監聽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要求進行行政調查,並非偵查中的個案問題。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痛批,“檢察總長”是特任官,應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及監聽調查報告結論送監察機構,指法務部門便宜行事將黃世銘送檢評會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此外,針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監聽案,黃世銘回答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詢時表示,柯案監聽案號為“聲監續字第208號”;但竟與特偵組9月30日對外新聞稿內容宣佈的“聲監續字第406號”監聽票案號不同。
管碧玲痛批黃説謊,指法務部門調查報告不具公信力,當場撕掉調查報告以示抗議。對此,黃世銘表示,406號是延續208號,並未説謊。此外,羅瑩雪也承諾,將由法務部門副負責人吳陳鐶召針對關説案召集專案小組,研修“通保法”及“刑事訴訟法”,儘量在1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