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維穩”談何容易 中央再出手實屬必然
*提要:*在我看來,面對房價的“看回不回”與凌厲漲勢,中央在短期內大動作壓制是必然的無奈之舉,但肯定不是絕決的“釜底抽薪”之計,否則其所可能造成的後果任誰都無力擔待!
日前香港《經濟日報》刊文指稱,11月三中全會後,中央可能會有大動作升級樓市調控,並預測改革行動將主要集中在土地、税收及體制等方面。
中央再出手實屬必然
由於樓市火爆依舊,“金九銀十”氣勢如虹,而中央卻一反常態看似“神閒氣定”地不予聞問,反倒讓市場在表面的熱鬧非凡、風光璀璨之餘,暗地裏呈現風雨欲來的肅殺之氣,不少專家紛紛剖析與揣測中央的實際意圖,是否在按兵不動的背後,正研議着房地產“長治久安”的“頂層設計”?是否會大動作以“釜底抽薪”之計,來整治房地產?樓市經得起這樣的考驗嗎?
在我看來,面對房價的“看回不回”與凌厲漲勢,中央在短期內大動作壓制是必然的無奈之舉,但肯定不是絕決的“釜底抽薪”之計,否則其所可能造成的後果任誰都無力擔待!
新國五條便是“釜底抽薪”之計
事實上,今年2月20日中央出台“新國五條”,緊接着3月1日公佈其“中央細則”——出售非唯一住房課徵20%差額個人所得税,便是最佳“釜底抽薪”之計的範例,當時所有擁有兩套房以上的消費者莫不“聞風喪膽”,原本有意抬價的賣方,與想要壓價的買方,不約而同放棄“成見”,加速交易的進行,因為賣方擔心高額税費攤薄自身利潤,買房則憂慮多出來的税費勢必反應、轉嫁在房價上,於是雙方各讓一步“萬事莫如成交急”。
總體而言,新國五條中央細則所導致的後遺症可歸納為四點,一是引爆成交量激增;二是人為地製造、推升了離婚率(不論其是真或假離婚);三是使原本已經脆弱的政府公信力,更加受到折損;四是為後續的房價狂飆預埋伏筆。
“維穩”房價的最佳時機已過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因此我絕不相信新一屆政府會再採取類似於先前的魯莽做法,陷自己於進退兩難之中。
中國以嚴厲措施,“維穩”、打壓房價的最佳時機已經一去不復返(2010年之前還有機會)。
因為雷霆手段牽動、衝擊的不再只是地方政府、開發商的龐大利益,還有包括所有擁有房產之老百姓的“奶酪”,而這極可能是他的全部家當,甚至有相當比重是房貸的負債!
因為中國多數城市已進入或正逐步進入改善型需求市場,有房一族的比例至少是越來越高的,如若調控手段意圖使房價瞬間止漲,則形同引導房價崩盤,使老百姓資產價值嚴重貶損,那便將帶來毀滅性災難!
“温水煮青蛙”才是王道
言下之意,難道是中央只能無所作為地坐等房價攻頂乏力之後自然崩落嗎?當然不是!如前所述,中央必然在三中全會後大動作整頓樓市,而所謂的“大動作”指得是房產税擴容、土地制度改革、地方分税制調整等長效機制之建立,而這些舉措對中短期房價來説,所起到的效果是緩慢抑制漲幅、漸進調節市場供需之“温水煮青蛙”的穩健策略,在不知不覺中,讓居民收入逐步跟上房價升速,以避免樓市大起大落。
需要説明的是,這樣的做法只適用在二、三線市場仍有足夠需求支撐的城市,而三線以下城市,中央應探索明顯供過於求的“鬼城”效應擴散之解決方案。
至於北上廣深之一線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我始終認為此“雙城”禁得起任何嚴厲調控的“摧殘”,而其漲勢在供應始終不足的情況下,將繼續攀向新的價位高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