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擬出台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意見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於祥明 編輯 龔維松)國家海洋局24日網站消息,目前,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正在對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政策進行研究,相關指導意見有望於近期出台。這有望刺激市場對水域改革的熱情。此前,威海市海洋與漁業信息網披露,山東省威海市日前出台了《威海市海域使用權轉讓出租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海域使用權人在批准的海域用途和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其海域使用權。A股上市公司中,涉及“水域改革”概念的公司有,大湖股份、獐子島、東方海洋、壹橋苗業。
對於無居民海島的有償使用,在2010年3月頒佈實施的《海島保護法》中有明確規定:“經批准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應當依法繳納使用金。”同年6月,在財政部、國家海洋局頒佈的《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中,對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方式進行了明確:“用於旅遊、娛樂、工業等經營性用島的,一律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出讓使用權。”
目前,我國沿海各省正積極開展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的相關工作。浙江省已出台《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暫行辦法》,廣東、山東、海南等省正在研擬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辦法,但都是一地一辦法,缺乏統一規範。
2011年11月11日,寧波象山大羊嶼的使用權以拍賣方式成功出讓,成為全國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第一拍”。但是,通過“招拍掛”方式出讓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全國除了浙江省大羊嶼的大膽探索外,至今還沒有多少成功的經驗可資借鑑。
為加強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工作,規範無居民海島的出讓市場,促進無居民海島資源的合理配置,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不斷推進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工作,相關指導意見近期將出台。據悉,該指導意見將依據《物權法》《海島保護法》《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據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相關人員介紹,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充分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和節約集約用島的原則,有利於實現政府對無居民海島市場的宏觀調控,最大程度地發揮無居民海島的資源利用價值。另外,此項工作對於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領域中的腐敗行為,也能起到從源頭上防治和遏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