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進口税收優惠政策落地 專家稱力度小
張靜
備受關注的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口税收政策落地。
財政部網站昨日發佈消息稱,為貫徹落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相關政策,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税務總局明確上海自貿區四項進口税收政策。
方案指出,在現行政策框架下,對自貿區內生產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務業等企業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税的貨物除外。
不過,財税方面學者均認為,這一税收優惠政策力度不大,未來創新空間才更重要。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在昨日天和經濟研究所舉辦的“上海自貿試驗區之財税體制改革”論壇上指出,有多大財税政策優惠並非設立自貿區的初衷,創新本身就是紅利。
學者認為,可以在自貿區有更多大膽嘗試,令其成為税收政策方面的“探路者”,並給予其他地區借鑑意義。
改革重點不在税收優惠
財政部等三部門昨日公佈的上海自貿區進口税收政策,再對比此前已經出台的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其他自貿區税收政策,並無更大的吸引力。
不過諸多税收專家認為,上海從一開始就表示不要優惠,而要求更多創新空間,反而更“牛”,未來可能會有更大的可操作空間,甚至試點空間。
“從最新進口税收優惠政策中針對飛機租賃的規定來看,未來的税收政策可能是針對高端服務業,甚至可能針對某種產品,會有一些優惠政策。”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表示,這也可能是一種税收政策的方向。
中央財經大學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長賈紹華認為,上海自貿區改革的重點並不在税收政策上,對企業的吸引力也不在此,未來上海自貿區還是會有一些財税優惠政策安排,但關鍵是在自身發展過程中,如何從税收制度、管理機制方面有所創新,大膽突破現有制度和機制的缺陷。
“不能忽視兩個方面,一個是在拓寬外商金融開放政策投資範圍、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自由兑換、離岸金融等金融開放政策措施下,避免出現税收流失問題,税率制定方面有待討論;二是在貿易自由化的趨勢下,上海自貿區在促進國際貿易方面,除了關税政策之外,國家是否有必要給予國內企業其他方面的税收減免政策。”賈紹華説。
劉劍文認為,上海自貿區在税收政策方面可以更大膽,諸多國內尚未開徵或者正在改革中的税種可以在自貿區有更大膽的嘗試。“是否可以在自貿區進行全行業‘營改增’?還沒開徵但很重要的環境税是否可以先行嘗試?税收徵管中的兩個‘前置’問題,是否可以在自貿區先試點?”
此外,劉劍文指出,税收政策還涉及統一性問題,有些不能夠隨便打破,尤其在所得税方面。針對目前有區域突破了15%企業所得税税率優惠的適用範圍,劉劍文認為此舉不妥,這將破壞所得税政策的統一性。
目前,上海自貿區並未出台企業按15%的税率繳納所得税的政策,賈紹華認為,這主要是擔心可能形成税收窪地效應,因為上海自貿區面向各省市自治區,更面向世界,這與自貿區的定位相關。
税收環境更重要
對於企業來説,税收優惠政策也許遠不及良好的税收環境更有吸引力。部分地方政府藉助高額税收返還等税收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卻在後期無法兑現承諾,甚至長期利用税收督察干擾企業經營,令企業痛苦不已的案例在全國並不少見。
“很多邊遠地區税收優惠力度很大,税收返還很厲害,但企業還是不敢去,這是對地方政府不信任,地方政府和税務機關的亂查會讓企業欲哭無淚。企業更願意選擇有安全感、税收環境好的地方,有多少税收優惠不是最重要的因素。”賈紹華説。
此外,學者還建議建立電子税務信息共享系統,創造更為簡潔高效的税制環境;優化政府職能,實行財税管理一體化機制。
賈紹華表示,上海是20年來唯一沒有真正實現國地税分家的地區之一,又是“營改增”試點地區,他認為上海應該堅持國地税合併,特別是職能上的合併,主要應該體現三點,一是建立一個辦税服務廳,優化流程,二是建立統一的納税服務平台,三是打破國地税的體制,實現税務人才的自由流動。
“零糾紛”考核需變革
税務機關上級對下級的考核中採取“税務零糾紛”被認為非常不妥,在自貿試驗區內尤其要改變。
劉劍文表示:“零糾紛是很害人的,地方税務案件越多越是好事,需要通過法制的方法去化解,‘零糾紛’是一種維穩的思維,上級考核下級更不能以此為標準。我們有時要通過個案提高税法的遵從度。”
“自貿區具有試驗窗口的角色,其他地方有效仿意義,在管理上更應依靠法制化的管理,而非行政化管理。”
此外,賈紹華還認為,高度開放的上海自貿區將來要面對國際税收問題,大多數都會是疑難雜症,還可能牽扯到國際税權,應該設置税務法庭,甚至税務法院。
“税務法院是税法獨立性的一個標誌,有獨立的法院才能推動税收的研究。税務法院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都有成功案例。建立税務法院,與此相適應的是重視税收律師隊伍建設,在自貿區形成以税務律師、註冊税務師、註冊會計師三位一體的税務中介服務環境。高度開放的上海自貿區,面對的是國際,沒有税務法院,解決這些問題是有難度的。”賈紹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