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選會”新人事卡立法機構 選舉恐面臨窘境
中新網10月29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行政院”函“立法院”“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請同意案,卡在朝野惡鬥,幾已不可能於11月1日行使同意權。“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28日説,如果“立院”未能如期行使同意權,“中選會”恐將開天窗,明年“七合一”選舉準備,將僅停留在蒐集整理資料階段,因為“沒有首長,就沒辦法做決定”。
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排定明天審查“政院”函送“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案、請同意案,但也註明,“本案如經院會複議,則不予審查”。“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國民黨團執行長林鴻池均表示,希望儘速行使“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但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表示,今天將提複議。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日前在國民黨中山會報,即對“中選會”可能出現空窗表達關切,並希望能提早因應。
台“行政院”早已函送“立院”“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張博雅為委員併為“主委”、劉義周為委員併為“副主委”,以及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及仉桂美為委員;不過,“立法院”遲遲未能行使人事同意權投票。
劉義周説,“中選會”新人事若沒過,原有的“中選會”委員不能延任,“中選會”將面臨沒首長、日常行政業務無法進行狀況。明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與村裏長等選舉準備,都將面臨沒有首長,無法決定的窘境。
林鴻池昨晚表示,“立法院”25日已將名單交付委員會審查,但民進黨團還可提複議,如果沒提,明天就可審查。他説,“中選會”委員任期將在11月3日屆滿,如果不延遲就要在11月1日行使同意權投票,因須經朝野協商,而民進黨團又不願協商,看目前狀況一定會延遲,只是延遲多久問題。
柯建銘表示,“中選會”委員人事案“照程序走”,黨團今天將在院會提複議。
依“立法院”議事規則,複議案須由原案以表決器、投票記名或點名表決時,贊成原決議案的出席“立委”提出,且須具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20人以上聯署或附議,可於原案表決後的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複議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