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污染企業外遷兩難:缺搬家資金憂污染轉移

10月22日,環保部公佈了今年9月份及第三季度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河北省的七座城市再度入圍。
加快污染企業搬遷是河北省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途徑,未來5年,石家莊市計劃從市區遷出污染企業18家。河北鋼鐵集團石家莊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家莊鋼鐵”)等大型企業均被列入搬遷範圍。然而,數位外遷企業負責人稱:資金短缺成為污染企業搬遷的最大障礙。
政府:5年內18家污染企業外遷
2012年,石家莊燃煤消費總量達到6100萬噸,工業產值排名前十位的鋼鐵、熱電、醫藥、化工、水泥等行業,佔全部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69.8%,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佔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排放總量的94.6%和98.5%。
污染企業是製造PM2.5的重要元兇,是造成大氣污染的“主力軍”,為此,石家莊市制定新一輪市區污染企業搬遷計劃:2013年底搬遷1家,至2015年底共搬遷9家,至2017年底共搬遷18家。
以石家莊鋼鐵為例,石家莊鋼鐵是1957年建設的老廠,當時的石家莊市區非常小,石家莊鋼鐵位於城市郊區。然而幾十年過去了,隨着城市規模不斷擴張,如今的石家莊鋼鐵已經被圈在了二環以裏,處在了城市核心區。
顯然,市政府和居住在企業周圍的老百姓已經不能再容忍一個鋼鐵廠屹立在城市中心的現實,因此,石家莊鋼鐵搬遷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按照《石家莊市市區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方案》,石家莊市制定新一輪市區污染企業搬遷計劃,政府繼續給予“三年大變樣”期間搬遷優惠政策,鼓勵、引導污染企業加快搬遷改造。
其中,2013年完成威遠生化公司搬遷,2014年到2016年完成12家企業的搬遷(每年4家),2017年完成搬遷企業5家,其中包括華北製藥、石家莊鋼鐵等。
為了保障企業順利搬遷,石家莊市財政局、土地收儲中心或市政府融資平台總共準備20億元啓動資金(不含石家莊鋼鐵、華北製藥和常山集團),以確保企業搬遷資金不斷鏈,石家莊市國土局要確保搬遷用地指標的及時足額供給。
企業:搬遷過程問題多
數位將要外遷的企業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採訪時均表示:污染企業的搬遷很難實現,最大的障礙還是資金問題。
記者瞭解到,石家莊未來5年要外遷的企業都有出城的規劃方案,但這些方案落到現實中卻不那麼簡單。“如果企業還沒搬,錢卻用完了,這讓我們怎麼辦?”橋東印染廠一位人士談起搬遷之路顯得很無奈。
其實,早在2009年,河北省就曾提出過:以三年為期,到2012年底,河北省城市空氣質量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當年空氣質量好於二級的天數要達到316天;並決定城市中心區重污染企業,要限期完成搬遷改造任務。
該計劃還明確了124家企業的搬遷時限:2009年底前,31家重污染企業完成搬遷或關閉;2009年底前,17家重污染企業完成搬遷或關閉;2010年底前,76家重污染企業完成搬遷或關閉。
“儘管石家莊市政府有關文件明確規定,但由於搬遷企業逐年增多, 財政部門的工作一時難以跟上,有的企業獲得了搬遷資金,但是由於沒有妥善管理、合理安排,使得資金快速流失,企業負債累累,搬遷工作停滯不前。”石家莊一家化工企業的工作人員稱。
同時,不少企業也認為政府補償政策還不到位。根據對石家莊外遷企業的調查,企業最大的呼聲就是希望政府能有多點補償政策。企業在搬遷過程中有形和無形增加了許多成本。拿上述化工企業來説,企業搬遷時,原有工廠的許多設備無法拆除,只能報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搬遷過程中的停產導致產品市場丟失;停產期間,企業無效益產出,可是企業員工的工資仍需要照常發放。
隱憂:外遷後的“再污染”
目前,按照石家莊“三年大變樣”的整體規劃,石家莊市區內的百餘家對城市環境帶來污染、影響城市空氣質量和整體面貌的工業企業將全部外遷,這些外遷企業將分別落户於元氏、高邑、贊皇等縣的6個工業園區。
而按照這一規劃,元氏縣境內將再建四個工業園區,分別是城南工業區、萬年山工業區、槐河北岸工業區(東區)和槐河北岸工業區(西區)。
據知情人士介紹,那些“退市進郊”的企業絕大部分是化工、製藥等重污染企業。
知情人士説,自從元氏縣化工園區建成後,元氏縣槐陽鎮宋村、大孔村、小孔村、東解村、西解村等10個村莊的3萬餘村民飲用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公開資料顯示,元氏縣地處太行山東麓,東部平原盛產小麥、玉米、棉花、花生等,是遠近聞名的“糧倉棉海”。然而,現在的元氏縣槐陽鎮,本來一望無際的田野,已被化肥廠、化工廠、製藥廠等各種各樣的化工企業包圍,高高的煙囱矗立其中。
據槐陽鎮北蘇村村民告知,由於水污染,全村2400畝農田基本絕產。“就算是稍有收成,我們也把打了的麥子拿去換面。”北蘇村村民説,不敢吃自己家打的糧食。
在槐陽鎮北蘇村耕地西側有個佔地130畝的湖泊。“在槐陽污水處理廠建成之前,所有企業包括河北誠信有限公司都將污水排進這個湖泊。”村民們告訴記者,這個湖泊已經存在了20多年,如今成了地地道道的污水湖。更令村民們憂慮的是,由於沒有任何防滲措施,含有多種化工原料的工業污水源源不斷地滲入地下,已經嚴重污染了地下水。
“上述規定中的鼓勵性措施,將‘搬遷’也放在其中,是不妥當的,不能讓污染源一搬了之。搬遷並不改變污染的實質,有時甚至帶來更嚴重的污染。我們不能鼓勵城市的污染企業搬到農村去,發達地區的污染源搬到欠發達地區去。值得鼓勵的還是依靠科技進步減少污染,這是實質性的污染減輕、減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如是説。(記者 江丞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