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夫吵架遭其掐死 5歲兒目睹全程大哭求救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苗栗陳姓男子在家與妻吵架後,妻咬傷他手指,他用手捂住妻口鼻,並緊勒妻頸部致死,5歲兒子在房內目擊爸爸殺媽媽大哭求救,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判他徒刑14年,他與檢察官都不服上訴,2審法官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38歲陳姓男子與妻育有2子,讀小學和幼稚園,陳男是餐廳總鋪師,他與妻常因錢和家庭觀念問題口角。
去年10月4日晚上,2人在房內又吵架,妻子要求分居或離婚,陳男不同意盛怒下,雙手掐妻脖子,妻倒地後咬傷他左手大拇指,2人在地上扭打,妻大喊救命,在2樓房內和他們同睡的5歲兒子驚醒,目擊過程。
陳男捂住妻子口鼻阻止她喊救命,並緊掐她脖子直到妻子最後發出“嗚嗚”聲,無反抗意識後他才鬆手。
5歲男童看到爸爸掐死媽媽,不斷尖叫哭喊“你不要這樣用,爸爸”,陳男發現妻已無呼吸心跳,叫麼子找隔壁房的長子一起下樓。
陳隨後帶2子到竹南姊姊家,他告訴姊“我掐死太太了”,姊立刻叫救護車將陳妻送醫,急救不治。
陳男原想到新竹南寮漁港跳海輕生,經家人勸阻,他向警方自首。
法官審理時,陳男坦承掐死妻子,並表示後悔,他説不願妻子離家,一時氣憤才誤殺妻子。
檢察官認為1審判他14年太輕而上訴,2審法官認為,陳男犯罪動機並非預謀殺妻,妻死後他受到的刺激,還有幼子目睹人倫悲劇,已有慘痛教訓,判他14年,量刑未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