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秦巴藥業拖欠貸款 財務被法院依法查封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然而西安秦巴藥業有限公司拖欠銀行貸款1700多萬元,卻遲遲不還。10月2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法官來到該公司,依法搜查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查封了該公司財務室,並打算對企業、法人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
上午9時許,記者隨西安中院執行法官來到了位於高陵縣涇渭鎮的西安秦巴藥業有限公司,看到除了兩位留守看門人和一辦公室接待員,偌大的辦公樓人去樓空。據説,因為公司負債累累,公司職員已經兩週沒有上班了。看門人告訴記者,該公司已經5個月沒有給他們發工資了。
這是一起典型的借款合同糾紛案。
據執行案件主辦法官李森介紹。2009年,秦巴藥業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陝西省分行營業部分三次貸款1700萬元,約定一年後歸還本息,然而秦巴藥業公司未能按期歸還貸款,並且一拖再拖。農行陝西分行營業部只好上訴法院,與秦巴藥業公司、法人王某、保證人張某形成借款合同糾紛三案。隨後銀行又向西安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於2011年1月17日依法立案執行。三案執行標的本金約1700萬元及利息等。
執行中,由於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還款義務,法院依法分別查封了被執行人秦巴藥業公司所有的位於西安市高陵縣涇渭鎮涇渭十路土地使用權及其房產、製藥設備140台套;查封了被執行人張某名下擁有的六套房產。法院還對該公司所有的位於西安市高陵縣涇渭鎮涇渭十路土地使用權及其房產委託評估。
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兑現,10月29日,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西安秦巴藥業有限公司財務室進行搜查,查詢財務賬目及相關憑證,期望發現新的財產或財產線索,為依法強制執行做好準備。
西安中院執行一庭劉庭長告訴記者,如果西安秦巴藥業有限公司,再不按期接受法院傳喚,拒絕到庭,依然限期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啓動執行威懾機制,依法限制該公司法人的消費、出境等等,擠壓其生存空間,直至依法拍賣該公司辦公大樓、廠房設備及土地使用權等所有資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記者 李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