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案WTO裁決日單方披露“不合規”
據日媒報道,在美國、日本、歐盟針對中國稀土發起的貿易訴訟中,世界貿易組織(WTO)已基本認可了美日歐的主張,這意味着中國將在稀土訴訟中一審敗訴。據悉,世貿組織專家組的報告將在11月中旬發佈。
日單方披露“不合規”
此案訴訟始於2012年3月13日,由美國主導提出,日本和歐盟積極參與其中。上述三方當時認為中國的稀土出口限制對於各國高端產業的發展產生了影響,有必要通過WTO機制進行解決。中方則堅持認為是採取了環境保護政策導致稀土出口量的減少。
在美日歐提出訴訟後,業內專家大多認為中國勝訴的可能性極小,因為中國在入世時承諾僅對84個税號的產品徵收出口税,當時稀土不在其列。商務部條法司此前也曾表示,結果很難預料。
據日媒報道,相當於一審裁決的世貿組織專家組報告將在11月中旬發佈,基本上可以認定中國將在一審裁決中敗訴。如果對專家組報告不滿,中國可以上訴到世貿組織高級委員會,高級委員會報告將是最終的裁決。
商務部世貿司相關人士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我國稀土行業兼併重組整合很早就已經開始準備,對未來的發展是有預期的。(下轉A3版)
據世貿司透露,這則消息是日本單方面披露出來的,無論結果如何,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做法,商務部正和日本方面進行交涉。
或將擴大出口配額
據瞭解,稀土是重要的戰略資源。但長期以來,無序開採、破壞生態、低價出口卻成為中國稀土利用的真實寫照。稀土無序開採產生的環境污染、市場惡性競爭帶來的行業亂象是有目共睹的。
但美國、歐盟、日本等經濟體並不在意中國的環境污染。他們圍繞稀土多次向中國發難,就是希望中國能夠像他們所希望的那樣,大量且廉價地向其出口稀土。
對此,安泰科技稀土分析師陳家作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在符合我國經濟環境發展需要和世貿組織規則要求之間,目前相關政策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落腳點。市場條件下需要開放性發展,但如果沒有良好的資源發展機制,稀土市場很難發展。如果政府主導兼併重組稀土企業,則會被認為是在變相管制。“不過,WTO的判決不會給國內稀土行業帶來很大沖擊。只要企業有利潤,就會傾向於出口。如果國家加大出口配額,將會導致企業未來出口價格的下降。”他繼續説道。
對外經貿大學中國世貿組織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也認為,即便擴大了出口配額,也不會對中國稀土產業造成影響。保護國內稀土資源需要在税收等環節進行設計。
此外,今年初,國務院發佈九大重點行業兼併重組指導意見,其中就包括稀土行業。“但此次WTO的判決並不會影響到國內稀土企業的兼併重組,對外利益損失並不算嚴重。相比之下,國內企業在兼併重組過程中矛盾重重,今後兩年兼併重組之路都會走得舉步維艱,稀土行業很難有較大改變。這才更值得關注。”陳家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