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頂新集團向大統批購油品長達六年半 獲利驚人
據台灣媒體報道,頂新集團何時開始向大統長基進油?彰化檢方昨清查大統電腦資料,發現頂新從2007年2月開始向大統批購油品,今年7月是最後一批。
檢方統計,頂新長達六年半的時間,共向大統買進230萬784公斤的油品,金額2611萬多元(新台幣,下同)。
彰化地檢署襄閲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説,根據查扣的大統配方表,大統賣給頂新的橄欖油,也是橄欖油和葵花油、芥子油、大豆油調合,再摻混銅葉綠素調色而成。
檢方指出,頂新集團年營業額超過100億美元,既然橄欖油是大宗原料,為何不自己進口,卻向大統批購?顯然大統售價,比直接進口報價還低,頂新辯稱不知長期向大統批購油品有問題,實在很難讓人相信。
屏東縣衞生局表示,如果檢方調查認定頂新知情並故意摻假,衞生局可依違反“食品衞生管理法”,每項罰款1500萬元,21項油品罰下來,罰款將過3億元。
彰化檢方調查,大統批售給頂新的橄欖油,都用容量200公斤的紅色鐵桶出貨,實際容量只192公斤。初期頂新向大統批購數量不多,一次10桶或15桶。
去年底,曾一次買進100桶,是最多的一次,今年已買進八批;7月4日最後一批,以94萬800元買進50桶,每桶價格1萬8千多元,平均每公升只有98元。
頂新低價進貨後,同一集團的味全“代工”,製成已被下架的21項油品,以味全“健康廚房純橄欖油”這款為例,未下架前的網購價格,每公升230元,頂新賣一瓶至少賺一瓶,獲利驚人。
大統油品案爆發後,董事長高振利對下游供貨廠商名單,像“擠牙膏般”,並未全盤交代,是否構成新犯罪事實?
黃智勇説,被告説謊或不吐實,依法不構成犯罪,高振利賣給頂新、福懋油二家大廠的橄欖油,與檢察官已起訴的犯罪事實是相同配方,檢方不會再另外立案追訴,但會在法官審理時論述,佐證高犯後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