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台灣船員在廈獲適任證書
“這本證書對我來説很重要,有了它,我可以在全世界‘走船’找工作,還保障了我們船員的權益。”昨日,一名台灣地區船員在談到“海船船員適任證書”時,高興之情溢於言表。
10月31日至11月5日,27名來自台灣地區的船員在集美大學接受無限航區海船船員履約過渡期適任培訓。“經過培訓並通過考試後,海事部門將予以簽發相應的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廈門海事局船員管理處處長蔡敏仕5日説,“這意味着,這些船員今後將可享受國際海事公約締約國優惠便利待遇,到世界各港口‘走船’、找工作當海員,都更加方便順暢。”
這是祖國大陸全面履行《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馬尼拉修正案)以來首次舉辦台灣地區船員的適任培訓。據悉,根據台灣地區船員持證需求,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專門於2013年9月18日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調整船員培訓考試發證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意福建海事局受理台灣地區船員證書換髮與符合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證書發放及培訓管理工作。
記者瞭解到,為更好地服務兩岸關係發展和台灣地區船員需要,廈門海事局正在大力籌劃推進兩岸船員培訓考試中心建設,打造海峽兩岸高級船員培養基地,支持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記者 徐景明 通訊員 廈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