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中國官員在澳強姦導遊遭起訴 欲保釋返回國內
【環球時報駐澳大利亞特派記者 王佳可】“一名廣東官員在澳大利亞訪問期間,強姦為其提供導遊服務的女大學生”,這一消息近日在中國網絡上傳得沸沸揚揚。香港《南華早報》10日報道稱,根據中國網絡“人肉”出來的結果,該官員為中國廣東省城鄉規劃部門一名姓宋的副院長。宋今年8月被澳法院以兩項強姦罪名起訴,後獲得保釋。本月7日,他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返回中國。10日,《環球時報》記者致電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核實情況,或許因為是週日,電話無人接聽。
澳大利亞《時代報》7日最早報道了這一消息。文章稱,中國廣東省代表團一名成員今年8月前往澳大利亞墨爾本訪問時,強姦了一名為該代表團提供導遊服務的大學生,被澳法院以兩項強姦罪名起訴。“宋現年43歲,是中國一家城市規劃機構負責人。3個月前,他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被捕,隨後被遣送至墨爾本,迄今為止,他每天都要向墨爾本警方報到。今年8月,宋獲得保釋,但保釋條件相當嚴格,其中包括將護照上繳、不得離開維多利亞州或澳大利亞等。”
為獲准返回中國,宋11月7日在墨爾本治安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他表示,如能回到中國,他將每天向廣州市警方報到並每月返回澳洲一次。據悉,為確保申請能獲批准,宋準備了高達50萬澳元(1澳元約合5.7元人民幣)的現金存款保證金,他的兩位朋友也願為其提供總額為15萬澳元的擔保金。與此同時,宋的妻子和他的一名同事專程飛往墨爾本,出席當天的保釋聆訊。不過,澳方高級刑偵警官沃寧對這一保釋申請表示反對。他認為,中澳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協議。因此,如果宋違反了保釋條例,澳方將“沒有辦法將他再帶回來”。對此,宋的妻子對法官表示,她因身體原因將做手術,他們5歲女兒的身體也不好,需要父親的陪伴。
《時代報》稱,宋的辯護律師戈維奇在爭取更改保釋條件時稱,宋並不承認指控,鑑於案發時宋和原告的“醉酒程度”,及兩人此前的對話內容,對於宋的指控不太可能成立。法官則認為,根據已掌握的證據顯示,原告當時“已經喝得爛醉,幾乎不可能同意對方的要求”,而宋的新保釋申請存在“致命缺點”。《南華早報》稱,該報道在中國微博上引發巨大關注,網民們紛紛表示憤怒,有人稱“別讓這個人回到中國,讓他在澳大利亞監獄裏度過餘生”。據瞭解,宋的保釋聆訊會將會延至本週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