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旁發生死亡車禍 警員站崗10天:心裏毛毛的
中新網11月12日電 “墓仔埔站崗,確實覺得背後涼涼的!”台東縣池上鄉公墓日前發生摩托車與私家車對撞,造成海端鄉廣原村長王春發重傷不治。依警政部門規定,警察必須在肇事地點站崗10天,因此這幾天都可以看到一組警察在渺無人煙的墳場站崗的特殊景象。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11月6日上午10點30分,台東縣海端鄉廣原村長王春發,騎摩托車返家時,因為抄快捷方式走池上公墓內道路,在轉彎處和一私家車對撞,王春發被彈高2米落地,送醫仍告不治。
池上分駐所所長張淵瑜説,依警政部門行政命令規定,警察必須在車禍致死路段站崗10天,於車禍發生時間,每天站2小時,並且實施攔撿,以防再次發生車禍,影響民眾觀感,另方面也倡導民眾注意該危險路段。
“心裏毛毛的,還好不是晚上值勤。”張淵瑜説,警員依規定2人1組,並由所長及副所長親自輪值帶班站崗,到昨天是第5天,當地因人煙罕至,有時2個鐘頭內都沒有人車經過,偶爾有村民路過,也對這奇特景象感到好奇。
他説,27年警察生涯,還沒在公墓站過崗,只有一次池上稻田的田埂路,一名老農騎機車摔倒,當場死亡,他也在田裏站崗10天。
台當局警政部門交通組長朱正倫表示,警政部門確曾行文要求對曾發生死亡車禍路段,警察須在連續10天內加強執法,但他強調執法並非站崗,各縣市警局依地區特性和警力,針對“交通熱點”安排攔檢等勤務,一方面提高見警率防制再發生,另方面也是提醒民眾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