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麗青就兩岸電商合作、貨幣互換協議等答記者問
中新社北京11月13日電 (記者 陳小願 路梅)明年的“雙十一”網絡購物狂歡,台灣電商有沒有可能加入?國台辦發言人範麗青13日表示,兩岸電子商務合作的規定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有明確的條款,只要協議付諸實施,台灣企業家可以就此操作。
國台辦當天在北京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範麗青應詢時作上述表示。
範麗青另在應詢時説,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經就台資企業參與大陸部分增值電信服務作了安排,協議生效後就可以實施。“我們歡迎台資企業在已經開放的業務範圍內申請經營。”
還有記者就廈門欲打造與台灣、上海連接形成兩岸自貿區的“黃金大三角”一事提問。
範麗青説,“廈門積極從事對台交流工作,如果能爭取到設立自由貿易區,作為台辦來講,我們當然很歡迎。”
針對記者關於兩岸經濟區的合作能否形成一定機制的問詢,範麗青表示,我們鼓勵和支持兩岸經濟功能區之間加強交流合作,也希望該合作能為大家帶來更多的機遇和發展,為兩岸同胞帶來更多福祉。
在回答兩岸貨幣互換協議的商籤進展時,範麗青説,我們支持台灣發展人民幣的離岸市場。目前兩岸有關方面也正在就建立貨幣互換安排開展相關研究。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從今年二月開始實施後運作良好。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大陸允許台資金融機構以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方式投資大陸資本市場,為台灣人民幣資金迴流大陸開闢了渠道。
媒體指,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12日表示,兩岸經貿要互利共生。言下之意就是她其實已經改變了對大陸跟台灣交流的一些看法。有記者就此詢問發言人的看法。
範麗青説她沒有看到這個講話。但“對於兩岸經貿,我們一向鼓勵兩岸加強經濟合作,進一步實現兩岸經濟自由化,實現互利雙贏。民進黨人士只要不戴有色眼鏡,我相信他們應該能夠看到這一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