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官員違建 被舉報11次後終拆除(圖)

楊姓書記官買地自建,依法只能蓋5層,他卻蓋7層(其中2層是夾層屋),鄰居掛白布條抗議。圖自台灣《聯合報》
中新網11月13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中市楊姓書記官(協助法官或檢察官的法院職位)在自家蓋違章建築,檢舉人到市長信箱陳情11次無果,質疑官方包庇特權。市長鬍志強澄清説:“3月起接獲檢舉,連續4個月查7次,沒置之不理。”上週已籤公文,13日上午立即拆除。
胡市長強調,不知違建對象是誰,絕非有特權介入。經調查,此為進行中的違建,市政拆除大隊前往,屋主一度承諾自拆,但之後又偷偷興建;胡市長説:“為何這4個月沒去看,我要調查,若未了解後續就是失職,要究責。”
黃姓鄰居説,楊姓書記官買地自建,依法只能蓋5層,他卻蓋7層(其中2層是夾層屋),檢舉8個多月、共11次,楊某還撂狠話説“有本事你去告,告贏了,我會付租金”,鄰居氣不過在自己家拉白布條抗議。
其他鄰居表示,楊姓書記官一年多前與家族合購此地改建,與鄰居格格不入,大家覺得他自恃懂法律,明明不對還要別人聽他的。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長宜説,已調查楊姓書記官是否有利用職權施壓及違反“建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