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一警察執勤時撞人致死 經審判被無罪釋放
作者:谭利娅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澳大利亞新快網11月19日報道,一名西澳大利亞警察在追逐車輛過程中,撞上了一輛私家車,最終導致車內女司機死亡。18日,當地法庭判處這名警察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
29歲的警探加雷思•霍普里過去的兩週內一直在柏斯區域法庭內受審。他被控去年4月份,由於追逐被盜車輛而撞死了50歲的莎朗•安德寇。
出事當日,安德寇身受多處撞傷,而她16歲的女兒則坐在乘客的座位上。陪審團花費了一個下午考慮對於警探霍普里的定罪,最終在晚間判處他無罪釋放。
在庭審中,霍普里否認在追逐被盜車輛時產生“管狀視力”,然後才撞上了安德寇的汽車,他當時以為這名婦女正在減速,不慎撞上了她。
法庭獲悉,當時警察汽車上的警燈和警報都處於開啓狀態。還有一些證據顯示,安德寇當時在時速60公里的區域以25公里的速度行駛,而警車的時速則高達75公里。
安德寇的丈夫表示,他對法庭的判決表示失望。他説:“我非常支持司法體系,一個民主的過程,就像陪審制度一樣。我尊重法庭的審判前提,如果不能證明被告有罪,那麼被告就是無罪。然而,這一決定卻讓我們損失慘重。”(實習編輯:李鳳陽 審核:譚利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