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360訴騰訊壟斷案明日開審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公告,將於11月26日上午九時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奇虎360上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這是《反壟斷法》出台6年來,最高院審理的首例互聯網反壟斷案,對國內互聯網反壟斷的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
案件緣起
360訴騰訊壟斷案最初源於2010年的“3Q大戰”。360方面稱,起因是騰訊公司模仿360安全衞士推出“QQ醫生”(後改名為QQ電腦管家)。在2012年2月12日,也就是當年的除夕之夜,騰訊以其QQ升級時默認捆綁的方式,全面推廣“QQ醫生”這款產品,打響了“3Q大戰”的第一槍。
隨後,360公司則推出了一款名為“360扣扣保鏢”的安全工具。360稱該工具全面保護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隱私文件、防止木馬盜取QQ以及給QQ加速,過濾廣告等功能。
騰訊公司對此反應強烈,2010年11月3日晚6點發布《致廣大QQ用户的一封信》,宣佈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用户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陸QQ,強迫用户“二選一”,導致大量用户被迫刪除了360的軟件,兩公司強烈對抗。
在工信部的調停下,騰訊公司恢復兼容360軟件,兩公司分別向用户致歉。隨後兩家的戰場由電腦變為法律,騰訊公司首先在註冊地廣東起訴360不正當競爭,半年後360公司也在廣東對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提起反壟斷訴訟。
騰訊公司認為,奇虎360向用户提供“360隱私保護器”利用虛假宣傳手段,誤導和欺騙用户,誣衊原告和原告的產品“窺視”用户的隱私,給騰訊聲譽造成極大損害。
360公司認為,騰訊長期以來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使用模仿、捆綁、交叉補貼等方式強行推廣自己的產品,尤其是在2010年11月3日騰訊為打壓360安全產品,強迫用户“二選一”的行為,是壟斷法中典型限制交易行為,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今年3月28日廣東省高院一審判定,即時通訊與微博、社交網絡等構成緊密替代關係,而且是相關地域市場為全球市場,相關市場上存在充分競爭,因此,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雖然一審法院認定騰訊強迫用户進行“二選一”的做法屬於限制交易行為,但由於法院同時認定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因而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最終,廣東省高院駁回了原告360的全部訴訟請求。
360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述,最高院決定於11月26日上午九時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爭議焦點:相關市場的界定
在廣東高院一審判決中爭議最大的是對騰訊QQ相關市場的界定。《反壟斷法》中規定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進行競爭的商品範圍和地域範圍。
廣東高院的一審判決中認為,騰訊QQ的相關地域市場為全球市場,因為“即時通訊服務的經營者及用户並不侷限於中國大陸,在全球範圍內提供和獲得時,也無額外運輸成本、價格成本或者其他成本”。因此在全球市場中看,騰訊QQ並不具備市場壟斷地位。
這一認定方法引發了司法界和互聯網業界的廣泛爭議。360總法律顧問傅彤曾在發佈會上表示,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在相關市場上份額超過50%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2009年-2011年騰訊在中國大陸即時通訊產品市場上的市場份額一直在90%左右,顯然符合反壟斷法對“壟斷”的定義。
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劉德良教授接受新浪科技專訪時表示,廣東高院以全球市場來界定地域市場的標準並不科學。用全球市場來衡量軟件產品的相關市場意義不大,比如如何認定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中每一個市場的具體份額,缺乏可行性。
“互聯網競爭的本質就是用户資源,一旦擁有了龐大的用户資源瞬間就可以轉型,跟傳統行業相比轉型成本很低,因此不能用對傳統可替代型服務方法來界定。”劉德良説。
劉德良表示,以前反壟斷的案件都在傳統行業中,本案是首個互聯網反壟斷案,互聯網跟傳統的商品和服務有本質不同,因此最高法院在審理中如何認定互聯網企業的相關市場,對於未來互聯網行業中有關壟斷的訴訟具有里程碑意義。
360要求騰訊賠償1.5億
在廣東高院一審判決後,360總法律顧問傅彤接受媒體採訪曾這樣表示,除了相關市場界定錯誤,廣東高院還存在諸多錯誤。例如,商品市場界定錯誤。廣東高院錯誤地界定綜合性即時通訊與文字、音頻以及視頻等單一的即時通訊之間屬於同一相關市場的商品集合,同時錯誤地將QQ與社交網站、微博服務認定為屬於同一相關市場的商品集合。
其次,錯誤認定騰訊在相關市場不具有支配地位。騰訊在相關市場具有絕對的支配地位是非常明顯的客觀事實。無論採用何種市場定義,騰訊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均超過二分之一,應當推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第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未予認定。騰訊實施的“二選一”限制交易行為和搭售行為明顯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據悉,360此次的訴訟主張是,請法院判令騰訊停止涉案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要求騰訊賠償經濟損失1.5億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騰訊的二選一行為,導致大量的用户被迫卸載360的軟件,造成360在產品、品牌形象等各方面的損失巨大,根據事後統計損失包括品牌損失和卸載量訴請1.5億。”傅彤説。
傅彤表示,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限制了中國互聯網公平競爭,妨礙了互聯網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中國互聯網行業在壟斷的背景下出現了荒漠化。“寡頭壟斷已經嚴重破壞了中國中小互聯網企業生存成長的環境。”
騰訊公司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浪科技採訪時表示,對本案表示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