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的”是口頭禪 台灣8旬老翁被判無罪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8旬翁和房東鬧翻,雙方爭執時憤而脱口而出“他媽的”,房東氣得提告。法官認定這是宣泄情緒的口頭禪,非公然侮辱,判無罪。
法官認為,“他媽的”是台灣社會長久以來的俚語,代表社會深層文化,起源是傳統父權社會將女性視為男性附庸,遇到對於他人或時事不滿,罵“他媽的”是為了表彰自己擁有支配權力。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韓姓老翁因為房屋押租金及鑰匙問題和房東爭執不休,5月間相約到台北市武昌派出所協調,雙方一言不和,房東嗆聲要求他把鑰匙交出來,不然以後掉東西就算在他頭上。老翁一時氣憤口吃説,“掉東西…你你你…他媽的”,説完掉頭就走。
房東氣得指稱被罵“媽你個X”,提告並提出警局監視器錄像畫面為證,老翁告訴法官,當初一時激動才會脱口罵“他媽的”,只是口頭禪。
法官勘驗案發錄像認定老翁是罵“他媽的”,綜合兩人完整對話來看,老翁是一時氣憤,如同反射動作脱口而出粗俗用語,並非故意毀損對方名譽,不構成公然侮辱,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