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意代表提議增加醫療暴力刑責 當局支持
中新網11月29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今天説,應儘速修法加重醫療暴力刑責,台當局“衞生福利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説,支持修法。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29日上午在台灣“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現行醫療暴力行為屬告訴乃論罪,曾發生受害醫療人員提告卻遭黑道“關切”的事情;應將醫療暴力犯罪改非告訴乃論罪,加害者須受刑事追訴,而不是罰新台幣幾萬元了事。
與會的“醫勞盟”(“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理事長張志華説,醫療院所暴力事件屢見不鮮,但醫病關係不應如此,如果沒照顧好醫護人員,受害的就是病人。這些暴徒一定要受制裁,堅持醫療暴力零容忍。
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表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衞生環境委員會”準備12月2日併案初審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醫療暴力行為刑責。
李偉強説,“衞生福利部”絕不姑息醫療院所暴力事件,也支持修正醫療法,目前方向是增列醫護人員執行業務若受脅迫,要移送檢察官偵查且排除在告訴乃論罪外。
刑責部分,他説,目前類似事件僅能罰3萬到5萬元(新台幣,下同),但對加害者不痛不癢,已與“法務部”討論,準備修訂醫療法;若醫療人員執行業務受強暴脅迫,加害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若毀損醫療機構、破壞重要儀器受損導致他人生命有危害,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李偉強表示,若醫療暴力行為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致重傷,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