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瓦斯安全檢查:33件不合格
中新網11月29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北市稽查瓦斯行、加氣站、分灌裝場等109家,發現33件違規,包括沒嚴禁煙火、瓦斯泄漏偵測器沒插電,共計開罰22萬2000元(新台幣,下同)。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高雄和南投今年1月、11月分別發生瓦斯行氣爆事件。台北市人口稠密,瓦斯供應公司、分灌裝場及瓦斯行分佈全市各地,如果氣體外泄將釀成嚴重災害。
陳信誠指出,為了確保公共安全和保障消費者權益,台北市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1月起針對轄內液化石油氣高壓氣體設施,包括瓦斯行98家、加氣站8家及分灌裝場3家,共計109家展開各項檢查,而其中不合格共有33件,5家遭到處分,共計開罰22萬2000元。
勞動檢查處主秘吳夢麟表示,違反缺失事項皆發生於瓦斯行,其中瓦斯貯存場所未嚴禁煙火1件,開罰3萬元。另外也查獲13件瓦斯泄漏偵測器無法靈敏偵測,其中1件瓦斯泄漏偵測器甚至沒有插電。此外,還有未張貼危害標示4件、瓦斯貯存場所置放引火物品2件,均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
台北消防局表示,消防部分發現3家瓦斯行的瓦斯鋼瓶超量儲存,各處以3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立即改善完畢。
台北產發局表示,產發局針對瓦斯鋼瓶灌氣重量進行稽查,發現有9家灌氣重量不足,其中8件改善完成,1家遭處10萬元罰鍰,同時命限期改善。
台北衞生局表示,查獲於營業場所吸煙1件,已依煙害防制法處以2000元罰鍰。環保局則未發現違規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