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土地流轉應先保障農民權益
“比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更重要的,是推進城鄉要素的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12月1日,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研究員楊禹做客齊魯大講壇,在山東博物館一樓報告廳,全面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三農問題的新舉措。山東師範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魏建擔任本場主持。
“既要看‘新提法’,也要看‘老提法’;既要看‘改革’,也要看‘發展’;既要看‘市場’,也要看‘政府’;既要看點的突破,也要看點與點的關聯。”楊禹用均衡的眼光解讀了三中全會的內容。
同時,楊禹指出了藏在背後的改革邏輯的變化,那就是健全城鄉一體化體制機制,把城鎮化問題、三農領域的問題緊緊咬合在一起部署。“農村廉價勞動力無限供給,土地資源大量消耗,用較快的建設速度、低成本的公共服務為代價求發展,這樣的局面,無論是城鎮還是鄉村,都必須改變。”
楊禹説,改革的最大難題是農民流動過程中怎麼明確自己的財產權利。如果農民選擇流動,他在農村的財產權利可以跟他在城裏可能獲得的財產權利做平等置換,“這才是一個更大範圍內的改革路徑”。
楊禹希望,農民把宅基地轉讓出去的時候,選擇必須是理性的,必須是在居住、生活、收入等各個方面有制度性保障的前提下進行的。
“致力於建立一個保障環境,比讓農民儘快把宅基地流轉出去要更加重要。”楊禹提出,要避免農民盲目過快地把宅基地流轉出去,但是應有的保障卻沒有得到充分實現。
講壇熱點
政府徵地範圍寬,農民流轉渠道卻窄
“拿出小卒過河的勇氣和韌性。小卒過河是可以當車使,步步不驚人,但是最後也能拱出一個勝利。這是今天中國改革典型的形象。”楊禹説。
為什麼講賦予農村更多的財產權利?今後要如何做?楊禹分析説,之前集體建設用地無法跟國有土地同等交易,市場交換的範圍很窄,農民將建設用地變為財產的渠道很少。同時在廣大農村地區,徵地範圍太寬,今後應該把徵地的範圍縮小,只能為了公益的目的徵地。
楊禹舉例説,安徽的土地最新動作裏,除了農村具體經營型建設用地跟國有土地能夠入市外,在更多主體、更大範圍、更多的具體動作上嘗試着讓農村的財產權利特別是土地的權益得以保證,最終豐富農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增加農民收入。
若資源向權力集中,農村仍難發展
“讓更多的資源由市場來配置,而不是由權力來配置。”楊禹説,過去城鄉發展的過程中,為什麼鄉村總缺少優質資源?資源總往大城市跑?因為所有的城鎮都是有行政級別的,最大的城市往往行政級別最高。
楊禹形象地説,面前來了一羣市長,名片上都印着市長,但有的是省部級,有的是副省級、廳局級、縣級。如果放開鎮改市,很多鎮長也變為市長,可行政級別還是科級的。
“從省部級的市長到科級的市長,當他們都想發展自己城市的時候,如果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仍然在政府手裏,註定城鄉發展仍然向級別更高的市長手裏集中。”楊禹説,市場配置資源起決定作用的新提法,將極大影響城鄉關係。只有實現這樣的機制,我們的農村才能夠像期待的一樣,獲得更多發展。
要用公共品槓桿調節人們的選擇
“要用公共品槓桿調節自然人的選擇。”楊禹説,不管農民工還是大學畢業生,每一個自然人都可以自主選擇自己到底生活在哪兒。一個農民工去北上廣、去濟南,還是去縣城,或是呆在家門口,不是聽行政命令,而是自己做經濟選擇。
楊禹認為,表面上看起來北上廣等大城市壓力大,但這些城市因為財政有錢,水、電、氣、副食品等公共品的補貼很多。而太多的資源集中湧入大城市後,大城市改善民生做得更到位,具備了一定生活成本吸引力,使得更多人不斷湧入。
他表示,大城市要適當讓自己的生活成本回升,同時分配更多的資源去小城市、小城鎮甚至鄉村,讓這些地方的公共品價格保持在較低水平。這才能夠讓人們知道,大城市固然有它的吸引力,但生活在一箇中小城市,經濟選擇更合理。(記者 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