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通緝犯和女友拒捕 服劇毒身亡
中新網12月3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曾姓通緝犯2日下午偕同女友開車臨時停在板橋,被警方盤查拒捕。兩人疑似服下氰化物自殺,送醫後均宣告不治。
因殺人案遭通緝的43歲曾姓男子,2日下午5時許與23歲的彭姓女友開車到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臨停,被民眾檢舉違規,派出所警員到場處理,2人心虛欲駕車逃逸。
此時,從三重區一路跟監許久的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刑警見狀,立刻以警車將兩人團團圍住,大批刑警會同派出所警員,持槍大聲喝令兩人下車,警方見其企圖拒捕,遂持警棍破窗,將兩人帶下車。
未料,警方於現場訊問時兩人身體陸續出現抽搐、畏寒及嘔吐情形,疑似服下氰化物自殺,警方見狀趕緊通報消防局派員搶救。
救護員到場時,曾男以坐姿倒卧於住家騎樓,救護員發現曾男對疼痛無反應,緊急以喉罩式呼吸道(LMA)、正壓給氧、心肺復甦術(CPR)急救,並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監測生命徵象。
另一名同行的彭女,救護員抵達時,患者已被戴上手銬,意識不清且身上留有大量碎玻璃,女子在救護車上雖對疼痛仍有反應,但到院後失去呼吸、心跳。
救護員將兩人均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急救,但仍在晚間宣告不治,警方現正聯繫死者家屬,預計3日上午報請檢察官相驗,至於是否為服下氰化物自盡,或是吸毒身亡,仍有待檢方進一步相驗後才能釐清。
警方指出,氰化物已於2002年間被列為管制藥品,購買時必須核對身份及許可文件,一般人不易取得;氰化物誤食或吸入的致死量介於0.5克到3克之間,甚至曾有服下0.1克致死案例,最快約10分鐘就可奪命。警方呼籲民眾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