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金融措施有望三個月落地 一年可複製推廣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負責人昨天就《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答記者問。他表示希望用三個月把《意見》的大部分措施落地實施,用半年初步探索總結自貿試驗區改革成熟的經驗,一年左右基本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金融管理模式,為2020年全國金融改革目標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就當前市場比較關注的相關事項,央行上海總部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長張新昨天作了解釋——
■ 服務實體經濟 自貿試驗區金融舉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主要體現: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推動試驗區總部經濟和新型貿易業態發展、為自貿試驗區更加廣泛的經濟活動提供投融資及匯兑便利。
■ 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 自貿試驗區實施的所有規則舉措,必須按中央要求做到可複製可推廣。
主要體現:探索投融資匯兑便利和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提高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進一步轉變外匯管理方式,減少外匯管理中的行政審批,加大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
央行上海總部負責人就自貿區金融“30條”答記者問
對於外界疑問“區內金融政策安排是否會形成金融飛地和政策窪地?”張新這樣回答:自貿區不是離岸中心,區內所實施的金融舉措既不是“飛地”也不是“窪地”,而是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的“開闊平地”。他説,建設自貿試驗區目標,是示範帶動、服務全國,促進各地區共同發展。金融也一樣,自貿區的政策安排要促進區內實體經濟發展和投資貿易便利化,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央行在區內開展的金融業務都是近年在各地有所開展的在岸業務,只是在自貿區內,開放程度、市場化程度更高,更能體現三中全會提出的要求“減少行政管制、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離岸金融,不是自貿區金融支持的目標。
他透露,自貿區內企業是有機生命體,完全封閉不符合客觀規律,有限滲透是客觀現象,關鍵是要做好制度安排,管理好風險。他強調,自貿區金融改革不是過去時,也不是將來時,而是現在進行時,看準的就儘快,堅持“風險可控、穩步推進,適時有序組織試點”的原則,平穩有序地組織實施。《意見》大部分具體條款已基本成熟,可立即實施。如,跨境人民幣業務、外匯體制改革、自由貿易賬户設立等;還有一部分需制定細則在全國先行先試。如,利率市場化等等。(記者 談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