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省撫養費超200億:江西為青海千倍 7地未公開

廣東省衞生計生委昨日公佈,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總金額14.56億元。至此,已有24個省份公開了2012年社會撫養費徵收額,總計超200億元。從目前的公開數據來看,各地徵收數額差異巨大。江西省去年共收取社會撫養費超33億,為目前最多,是青海省徵收總額350萬的近千倍。此外,還有安徽、西藏、天津、甘肅、山東、山西、浙江等7地未公開。
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公報,廣東省常住人口達1.04億人,河南人口約為9402.4萬,均超江西省人口數4456.7萬的兩倍。但從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情況來看,江西省去年收取的社會撫養費超過了廣東、河南的兩倍。
今年7月,浙江律師吳有水分別向全國31個省(市、區)計生委、財政廳寄出快遞,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此後,一些省份進行了回覆,多個省份曾不答覆或拒絕公開。11月1日,國家衞生計生委網站公佈對律師吳有水關於社會撫養費的行政複議申請的審理結果,責令遼寧、安徽、江西、山東、海南、重慶、甘肅等7省限期答覆社會撫養費信息公開申請。這24個省份的數據為吳有水律師從各省得到回覆後透露給媒體所得,在相關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尚未查到這些數據,目前仍未見正式的面向社會的公開數據。
根據2002年國務院公佈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違法生育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但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規定。
9月18日,據審計署通報,2009年至2012年5月,重慶、甘肅、雲南、四川、陝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北9省市45縣,向徵收單位和計生部門違規撥付的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約達16.27億元。報告稱部分縣存在計劃外生育人口底數不清、徵收標準不夠嚴格、部分社會撫養費未及時繳入國庫等問題。同日,國家衞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對社會撫養費審計情況有關問題回應稱,將督促相關地方認真對待,嚴格整改。(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