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與陝西“環保拉鋸戰”呼喚加快資源税改革
因拒絕按照陝西省相關規定,繳納總額為8.5億元的“水土流失補償費”,中石油長慶油田分公司名下的22個銀行賬號被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法院凍結。經過中石油高層和陝西省政府的協調,目前已有21個銀行賬號被解封。
有專家指出,央企巨頭中石油與地方政府的這起“環保拉鋸戰”,對中國各地無疑會起到一定“示範效應”,希望進一步加快資源税改革的呼聲也日趨高漲。
據悉,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長慶與榆林達成了一份會議紀要。中石油做出了一些讓利於地方的承諾,其中包括加大資源的就地轉化率等。榆林市政府最終同意“統籌解決”繳納水土流失補償費的問題。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指出,給地方一些補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石油天然氣的開採會對當地資源、水土、道路、環境產生影響。“這體現了央企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一種博弈。”
據介紹,地方企業在榆林開採一噸石油資源整體貢獻約500多元,但長慶油田整體下來可能只為地方經濟貢獻30多元。“這一數字反映了中國各地存在的‘央地’之間因利益分成而引發的矛盾。”榆林市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員説。
“陝西地方的資源開採企業交的是地税,長慶交的是國税,對地方財政貢獻有限。這是引發矛盾的一個原因。”長慶油田的一位職工説,長慶在榆林開採天然氣,卻在註冊地北京上税,榆林覺得這對資源輸出地不公平。
有專家表示,此次事件折射出,中國亟需加快資源税改革,制定更為公平、合理、可操作的利益劃分機制。
“在資源問題上,我覺得還是應該走正常的立法程序,搞清楚資源到底是國有還是地方所有以及兩者之間的關係。當然也要考慮資源能不能把地方利益足夠有所體現,特別是税收這塊。”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周大地説,這些都是將來改革的重點問題。
陝西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劉曉慧認為,中國的税費機制調整還是有些滯後。“資源税名義上是中央和地方共享,但管理權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負責徵收,沒有足夠的權限,不能通過調整資源税的方式來調整地方經濟。”
她提出,一方面,資源類税費的計徵辦法要進一步完善,發揮税收對當地經濟的調控作用,尤其是對西部資源富集地區;另一方面,國家出台的資源税改革是全國層面的,但區域發展不同、生態環境不同,税費需要適應當地發展狀況,因地制宜。
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有專家指出,要儘快出台相關細則,在雙方合理分享資源利益的同時,有效保護當地生態環境。
“央企和地方政府之間應是合作共建的關係,最終需要實現的是共贏,而非對立。”劉曉慧説。(記者 姜辰蓉 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