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深圳公務員養老改革瑕不掩瑜
據《人民日報》報道,深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前已採用“新人新辦法”,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按規定,新進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按照一定標準繳納養老保險。
關於打破“養老雙軌制”格局,不乏改革的聲音與嘗試。儘管,在一些人看來,深圳的改革談不上徹底。譬如,單位為新進人員繳納的各種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達到了月工資的30%,比企業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率高出10個百分點,且這部分錢全是財政買單,最終似乎還是財政養老;在結果上,基本養老加職業年金的模式與現行退休制度的待遇水平大致相當,並沒有改變養老雙軌制下養老金的貧富差距。
不能否認,這些確實是深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不盡完美之處。但同樣應該明確的是,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長期處於膠着狀態中,作為地方的努力和嘗試,改總比不改要強。
改革進入攻堅階段,諸多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小步快跑或許是最不差的選擇。日前,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登文章指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抓緊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由此可以看出,先在“新人”上試點並逐步推而廣之,最終廓清官場的種種弊端,似乎已成為一種改革攻堅的路徑。深圳公務員養老改革恰恰選擇了這樣一種路徑。
當然,留給深圳探索的空間還很大,比如,加快推進業已提交上級部門審批的“中人”改革方案落地,將所有公職人員納入到養老改革中來;適當降低單位繳存比例;為職業年金的領取架設廉政門檻等等。而於其他地方來説,深圳的動作與作為,既是可資借鑑的路徑,也會帶來壓力與緊迫感。(燕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