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開車佩戴 美一女子駕駛時戴谷歌眼鏡吃罰單
*【環球網科技綜合報道】*據國外媒體12月3日報道,今年10月份,美國女子Cecilia Abadie在洛杉磯因超速被加州高速巡警勒令停車。除了超速,Abadie還因為佩戴谷歌眼鏡被開罰單。此案件引發了人們對於穿戴電子設備與妨礙駕駛兩者關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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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法律規定,司機駕駛期間嚴禁觀看電視或電腦等具有顯示器的電子設備(電子導航設備除外)。Abadie表示,駕駛期間,她的谷歌眼鏡處於關閉狀態,但不知為何當她停車並探出車窗時,谷歌眼鏡自動開啓了。
該案件有趣的地方是,谷歌眼鏡這種穿戴式移動設備是否處於加州法律限制的“電子設備”範圍內。
在特拉華州、新澤西州和西弗吉尼亞州等地,法律已經明確規定駕駛時禁止佩戴谷歌眼鏡。但在沒有這些法律的城市,即使眼鏡處於關閉狀態,谷歌眼鏡是否會影響駕駛?法律是否應該全面禁止駕駛時佩戴一切穿戴式電子設備?或者説類似於藍牙耳機的手機配件是否可以獨立於此法律之外? Abadie的案件將在2014年1月份開庭,興許到時我們可以得到一些答案。(實習編譯:張弘坤 審稿: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