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將推農民工用工實名制 清欠工資列出時間表
5日,濟南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部門召開建築施工安全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會議,對2013年底農民工工資清欠列出明確時間表,清欠工作已於11月22日啓動,將持續到2014年2月15日,在近三個月的時間內對全市所有在建項目進行檢查,保證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
試點農民工工資預儲制度
針對年底易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2013年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發改委、財政局等七個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防欠清欠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為防止拖欠工資,濟南市將實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別化監管、農民工工資結算月公示,建立欠薪應急墊付、勞務企業勞務隊長管理,並試點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預儲制度等新舉措。
“又到年底了,農民工能否按時足額領到工資,引起不少市民關注。為此,建委、人社部門將安排專人負責農民工維權和投訴,在最短時間內,對於接到的農民工投訴進行調查,發現一例嚴查一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零容忍。”濟南市建委主任田莊表示。
目前濟南有在建單體工程5492個,建築面積達5688萬平米,此次防欠、清欠集中專項整治的時間為2013年11月22日至2014年2月15日,分為4個階段,分別是自查(11月22至12月22日)、督促檢查(12月23日至1月13日)、鞏固提高(1月14日至1月31日)、總結處理(2月1日至2月15日)。
田莊告訴記者,濟南市將試點推行農民工工資預儲制度,加強對重點監管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人工工資預儲管理,防止擠佔、挪用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
有條件項目須建立農民工實名制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防欠清欠工作的意見》要求,凡在濟南市從事建築施工的企業,必須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由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總承包企業不得以建設單位工程款未到位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
“如果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田莊介紹,此外,還要建立農民工工資結算月公示制度。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督促分包單位,每月月底前根據出勤及完成的實物量情況,計算農民工應得月工資額,並由總承包企業、分包單位和農民工簽字認可後在施工現場公示。
據瞭解,濟南市還將加強建築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推行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督促建築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職工名冊、考勤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台賬。“有條件的項目要探索建立農民工實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統,並逐步展開,切實維護農民工的權益。”田莊説。
組織惡意討薪也將受到處罰
為了防止建築企業欠薪,濟南市相關部門還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對於欠薪企業“零容忍”,尤其是惡意欠薪的單位,會被趕出省城建築市場。
據瞭解,自2014年1月1日起,各主管部門開始把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列入施工單位誠信建設考核項目中,對所有在濟南的施工企業進行篩查,市建委對開發商和施工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制。
田莊介紹,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並且屢教不改的,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嚴重社會影響的建設單位,管理部門將依法責令停工、暫停其未銷售商品房的銷售、暫緩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暫停辦理其新開工項目建設手續。
“對於惡意欠薪的企業,或者組織參與惡意討薪的企業或者人員,一旦造成羣體性事件,依法暫停其工程投標資格、降低或取消其資質直至清出濟南建築市場。”(記者 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