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歪招”頻現敦促制度完善
據12月3日新華社報道,“八項規定”出台一年來,各地普遍反映黨政機關“大吃大喝少了,節儉辦事多了;前呼後擁少了,輕車簡從多了”。然而,記者在一些地區採訪瞭解到,高壓之下,部分地方在辦公用房、配備公務車輛、公款費用報銷等方面,還存在暗使歪招,打折扣、搞變通等現象。
歪招有哪些?從報道中可知:一些地方用增加桌椅的方式攤低辦公面積;一些地方將領導專車、超標車落户到下屬單位和機構;一些部門和單位藉助評比、創建等活動,以及“節後補發”等方式,給職工增發津貼或獎金;一些地方“領導出遊、企業買單”,“名為培訓、實為旅遊”等現象依舊時有發生……
這些歪招當真高明到無懈可擊的地步嗎?並非如此。甚至可以説,諸如變着法兒給職工發獎金、吃喝費換成購物發票報銷等,早已是一些地方用得爛熟的套路,只不過如今更加隱蔽罷了。
如果這些歪招能夠成功逃避懲罰,那麼被寄予厚望的嚴厲監督,便可能被撕開愈來愈大的縫隙。避免歪招大行其道,需要監管部門的慧眼獨具,及時發現問題、給出對策。同時,也需要相應的嚴厲懲戒,以儆效尤。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階段性公佈各省區市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情況,期望帶來一定震懾。
對此,一方面,我們應認識到為逃避懲罰“下有對策”的多樣性與複雜性。在一些地方,一些人從不缺乏挖空心思、用遍三十六計的“聰明才智”。另一方面也必須看到,不管是出於維護地方聲譽的考慮,還是出於自己也即既得利益者的“心有慼慼”,我們並不能保證,所有履行監管、核查責任的相關人士,都能慧眼獨具並總能做到鐵面無私。
所以,還是那個簡單的道理:要想從根本上杜絕官員避罰歪招頻現與“下有對策”,最終還需制度完善的發力。正如有學者所稱:只要制度落定了,“四風”就能剎住,黨政幹部作風才有望根本好轉。有了制度管權,權力不敢肆意妄為;有了制度管事,權力不能違規枉法;有了制度管人,權力不願突破底線。
事實也的確如此:歪招頻現是因為一些制度和規定未能兼顧所有層面,未能編織成嚴密無縫的“天網”,未能打造好堅如磐石的“鐵籠”,權力還有想方設法暗箱操作的可能、恣意擴張的空間。而用制度管好吃吃喝喝、迎來送往等“小事”,其實是完成了確保權力陽光運行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