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愛將因涉貪遭判8年 自稱絕望是“冤獄”

中新網12月6日電 陳水扁愛將、台灣當局前交通部門負責人郭瑤琪因貪污罪遭判刑8年定讞,5日傍晚她得知此事後表示,目前考慮要對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的兒子李宗賢提告偽證罪,因為,李宗賢對她送錢的證詞前後反覆不一,捏造事實。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郭瑤琪5日得知判決後淚流不止,強調自己並未收賄,台當局“最高法院”在完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竟做出這樣的判決,她對判決結果“無語問蒼天。”
郭瑤琪説,先前之所以沒有提偽證罪,是因為對於走法院的事情覺得很煩,加上宗教信仰,不希望結怨,所以才沒提告,但因“最高法院”做出這種判決,她除了可能會提告外,也研究向法院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郭瑤琪昨晚的受訪,與其説憤怒,還不如説她在話語中透露更多的無奈與絕望。郭瑤琪表示,判決結果對她而言極度不公平,她將尋求一切力量證明自己的清白;只是她無法理解,這件案子完全沒有直接證據,只憑着一個人反覆矛盾的説詞,“竟然就能作為證據定我的罪,這樣的判決的確非常有問題。”
57歲的郭瑤琪,1980年自住都局的公務員做起,是少數由基層一路做到部門負責人的女性;2006年擔任交通部門負責人時,她已有26年公務員資歷。
“我真的沒有收這筆錢,我收這2萬塊美金作什麼?”郭瑤琪強調,她從事公職這麼久,如果要收賄,有太多機會收進比2萬美元高出許多的錢,但她從未曾動過這樣的念頭,“若有這樣的念頭,何必來當公務人員?”
郭瑤琪説,她絕望了,沒什麼好對外説明,“這是個冤獄。”她與證人李宗賢從沒有過節,過去許多人勸她提告,她一直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此事若這樣過去了,寧願息事寧人,不要多結怨。近期她會再跟律師討論,考慮尋求一切途徑證明清白。
郭瑤琪面對龐大社會壓力,對大環境感到無奈。她説,我自己上有高堂,還有家庭要照顧,“父母親是我最放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