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業網點的管理與規劃
美國商業網點的管理與規劃
一、美國批發、零售業的管理
美國沒有統一負責批發、零售業的聯邦管理部門。對批發、零售業發展有綜合性影響的管理部門主要有財政部、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商務部。財政部主要制訂税務政策並監督執行,聯邦貿易委員會則依法負責管理市場競爭、處罰不公平交易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實施消費者教育,美國商務部下設的服務業處主要負責參與多邊和雙邊服務貿易談判、推動出口貿易發展、幫助實現美國服務業的利益。在具體行業管理上,按所經營商品不同,有的需要事先取得主管部門批准,如若進行酒類、處方藥品批發業務,必須經由聯邦、地方煙酒槍械管理局(或委員會)、食品藥品管理局頒發的酒類、藥品經營執照,並服從相關法規管理。
美國對批發、零售業的宏觀管理,一是靠法律手段,即通過税法、反傾銷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制度保障市場公平競爭和有序發展;二是通過行業協會的組織協調,實行行業自律。
在州一級通常也設有上述部門,名稱略有不同但工作職能和聯邦大同小異,且二者並無隸屬關係。
在地方(郡、縣)一級,對批發和零售業有部分行政管理權,主要包括:批發和零售企業的選址和建築規劃、停車和交通便利程度、對居民生活和生態環境的影響等等。地方政府有權制定地方法規,從維護本地區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質量的角度,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批准或否決批發和零售企業在該地區設立。
對企業的具體經營業務,各級政府不進行任何行政干預。但個別情況下,經政府或議會討論決定,認為符合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的,政府也可出面組織設立商業機構,這種情況在全部批發、零售商業機構中僅佔0.1%。如巴爾的摩市的馬里蘭食品中心,就是經州議會討論後,認為建設批發市場是一項公共職能,在1989年批准設立的,由政府、管理公司和租户共同組成市場管理當局。
二、商業網點規劃
對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設,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沒有具體政策規定,相應權限是在地方政府。各城市一般都設有一個由職業民眾組成的規劃委員會和一位規劃專家擔任的規劃總監,結合本城市特點和需求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方案,供市長或議會決策。美國商業規劃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是控制和引導城市商業發展的有效工具,規劃一經審批,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更,要按原程序報批;地方政府按照規劃確定轄區內允許建店的區域,商業網點只允許在符合規定用途的區域內設置。規劃制定後,一般由規劃委員會、規劃總監、市長和議會共同監督商業網點的執行。
美國對商業建設項目的管理主要是依據規劃進行審批,其審批程序是:先由項目投資者向規劃委員會和規劃總監提交項目計劃書;由規劃總監和規劃委員會進行審查(其中超過一定規模的項目還要進行聽證);總監和委員會達成一致意見後,提出批准或否決的審查意見,最終決策由市長或議會作出。投資者對接到的否決意見有異議,可通過司法程序向法庭起訴。
商業規劃的原則是使商業設施對環境帶來有益影響,反對雜亂無章,提倡土地及相關資源的綜合利用,增強流通及服務的效能,推進新型化城市的發展。具體考慮的內容包括:減少交通堵塞;防止火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有利於改善居民的生活和保證大眾健康;建築物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對土地過度使用;保證有充足的光線和空氣;商業設施的空間應與經營面積相適應,避免客流過度擁擠;促進當地基礎設施、學校、公園的建設等七項。而建什麼檔次的商店主要由開發商和建築商根據當地消費水平決定,委員會只提供有關情況和數據,或提一些參考性建議。
許多城市根據需要,也會制定一些特殊政策。華盛頓市政府規定,在該地區建商業網點只能建大型的,如果建小型的必須經過聽證會討論。另外,建設大型零售設施,還要考慮對現有商業的影響。有些商業網點在有些城市形成時間比較長,有一定的知名度,當外來商業要進入本地區,他們有權向當地政府提出反對意見。例如,沃爾瑪曾長期不能進入新英格蘭地區(包括緬因州、新罕布什爾州、佛蒙特州、馬薩諸塞州、羅得島州、康涅狄格州等6州),因為當地零售行業認為沃爾瑪實力雄厚,競爭力太強,會擠掉原有的小型零售業網點。在贏得法院的勝訴判決後,沃爾瑪近兩年剛剛進入本地區的佛蒙特州,而另外一家大型超市塔吉特就未能成功進軍佛蒙特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