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政府發佈32號公路項目有關疑點澄清報告
哥《共和國報》6日大幅摘錄了哥公共工程與交通部和財政部聯合發佈的關於32號公路項目的澄清報告,以解除民眾對該項目的誤解。該報告全文可登陸:www.hacienda.go.cr/contenido/12685-ruta-32查詢。
報道對哥政府對於該項目的開誠佈公表示讚賞,認為不僅僅是32號公路項目,凡是與納税人利益相關的重大項目政府均應本着公開透明的原則知會民眾,否則一味藏匿只會引起輿論的反感。摘錄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1、該項目立法程序沒有異常。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樣,32號公路項目自欽奇利亞總統向中方提出融資申請到融資法案提交立法大會耗時兩年,前期哥公共工程與交通部向計劃部、央行、財政部等部門作了釋疑諮詢。
2、為何通過貸款而非金融機構融資?泛美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對每個國家的貸款額度有限,該項目數額超過了這兩個機構劃撥給哥斯達黎加的剩餘額度。
3、為何接受中國進出口銀行4%而非其他國際機構更低的利率?口行提供的是固定利率,泛美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提供的是可變利率,由於目前國際機構貸款利率處於歷史最低點,未來勢必上漲,因此選擇中方固定利率貸款更為有利。
4、提交立法大會審議的項目合同翻譯有沒有錯誤?原合同以英語簽署,可以確保沒有明顯的翻譯錯誤,在提交立法大會過程中財政部還派專人做了核對。
5、為何貸款合同受中國法律制約?這是借方明確要求也是國際雙邊借貸慣例。例如,此前立法大會通過的日本國際合作銀行環保項目和台灣融資的公路項目合同也都分別受日本和美國法律制約。
6、為何融資合同爭議也要在中國仲裁?在該仲裁中,雙方可以指定仲裁員並根據國際慣例進行。由借方來決定爭端解決機制和司法管轄也是國際慣例,故該中立的仲裁機制相較中國國內法庭而言對於哥斯達黎加來説更為有利。
7、不是所有的施工人員都是中國人?中國港灣公司在項目執行期間最多向哥派出500名技術人員,而項目會給利蒙省創造1500個直接和1萬個間接工作崗位。此外,合同對項目在當地尋找分包商也沒有限制,這也是港灣公司在他國的慣常做法。
8、該工程價格評估是否合理?除港灣報價4.65億美元外,哥政府還邀請了哥工程學院等其他三家單位參與評估,均給出了類似的報價。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執行企業將承擔項目設計和建設,以及包括誤工、漲價在內的所有風險。
9、該項目設計是否符合國際標準?該項目的前期設計是哥方根據國際標準決定的,並受工程學院等專業機構支持、監督。
10、國家道路委員會(CONAVI)是否充當管理和監督的角色?CONAVI將是項目執行和監理企業對應的哥方業主代表,負責確保工程符合嚴格的質量監管。
11、對於港灣公司的質疑是否屬實?上月,孟加拉國前總理之子在涉嫌收受港灣公司賄賂的案件中被宣告無罪,證明了該司的清白。此外,世行針對港灣母公司中交集團的制裁並不影響港灣,因為後者目前仍在執行世行下屬機構的融資項目。
12、直接議標是否違憲?哥憲法第182條提及的招標原則是依法確立的公共競標原則,因此,行政招標法允許使用包括議標在內的多種招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