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階梯水價政策好還要落實好
自2014年1月1日起,甘肅省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和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按照《甘肅省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管理辦法》與《甘肅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按照《甘肅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我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將實行梯水價。實施階梯水價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國內很多城市都已經在施行,從反饋的信息看,確實起到了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效果,但同時產生的一些問題,也值得我們去汲取教訓。
數據顯示,在重要的資源能源中,我國人均佔有量低於國際平均水平。而與此同時,資源的利用效率卻不高,存在很大改進空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推進資源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和生態成本。作為資源品價格改革的主要內容,水、電、氣階梯價格制度正在不斷推進和完善中。
對於像水、電、氣這些既是老百姓生活必需品,又是緊缺能源來説,實施階梯價格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全社會節能減排最好的選擇。據測算,正常情況下,對於人口數量相同的城市家庭來説,在水、電、氣的使用量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差別。但是現實情況是一個城市中用量最少和最多的家庭實際上會有幾十倍的差距。即使取中間值,使用量最多的家庭也會比普通家庭高出一倍還多。這高出的部分並不是正常的資源消耗,其中絕大部分是被浪費了。當然,可能會有人認為,人家又不是沒給錢,浪費也是浪費人家自己的錢。從商品交易的角度來説,這話沒什麼錯。但是從社會角度來看,水、電這樣的能源並不充足,而且基本無法再生,如果浪費大量存在,甚至因為制度原因造成鼓勵浪費,不遠的將來,這些資源將逐步枯竭,那時資源價格的水平將不是我們這個社會所能承擔,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將更不可能。所以,實施階梯價格就是要讓這部分浪費資源的人付出更高的成本,進而使全社會提高節約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從實際效果看,已實施階梯水價的城市,居民用水量普遍減少10%至20%。
當然,實施階梯水價不是沒有爭議。從去年多地階梯水價的實施現狀來看,大多數城市實施階梯水價後也造成了水價的漲價之實。這其中的問題出在調整機制不夠完善,落實不到位,尤其是實施過程不透明,缺少民眾的共同參與。很多地方舉行價格聽證會時成了自來水公司單方面的發佈會,這難免讓老百姓感覺到自己的權利受侵害。
《甘肅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明確規定,涉及居民用水價格調整的,應履行聽證程序。將供水價格的調整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上一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必要時,省價格主管部門報經省政府同意,可對城市供水價格成本進行復核。顯然,這更增加了成本複核的難度,並且是由更高一級的政府相關部門作為第三方來監督執行,這是該《辦法》的一大亮點和進步之處。而階梯水價能否順利實施並達到其目的,關鍵就看這些規定能否得到切實執行。(徐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