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盤江大橋垮塌案7人獲刑 1人免予刑事處罰

12月9日,江油盤江大橋垮塌案部分涉案人員分別在江油和梓潼宣判。
11月26日,江油市人民檢察院以翫忽職守罪對7﹒9盤江大橋垮塌事故責任人劉國學、周興、勾胤吉提起公訴;梓潼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的胡開術、張鵬舉提起公訴;對齊雨凡、陳小勇、任佳以涉嫌行賄罪提起公訴。12月9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劉國學、周興、勾胤吉進行了公開宣判。12月9日下午,梓潼縣人民法院對胡開術、張鵬舉、齊雨凡、陳小勇、任佳進行了宣判。
經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書證等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判決如下:
被告人劉國學犯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周興犯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勾胤吉犯翫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胡開術濫用職權、受賄事實成立判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張鵬舉濫用職權、受賄事實成立判有期徒刑14年。
被告人齊雨凡行賄事實成立判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陳小勇行賄事實成立判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任佳行賄事實成立判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王娟 記者 嶽斌)